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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福建-厦门-翔安区 发布日期: 2022年3月17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5月21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人社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8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情况

经过两个月来的集中整改,我局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部署、直接协调、直接参与、直接督办,确保我局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条条有整改。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在巡察反馈当天,我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要求党组成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担当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整改;要对分管的股室(中心、大队)干部职工做好会议的内容和精神传达,对于巡察组的反馈问题要虚心接受,照单全收;要把握时间节点,实时对账跟进,及时督办督查整改进度,把全局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县委巡察整改要求上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引领示范作用,持续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反馈会后,我局党组立即研究成立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回头看”整改办公室,由党组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相关人员负责整改工作协调推进,并要求党组成员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引领示范作用。自整改领导小组成立后,局党组书记亲自审核把关“整改方案”出台,每两周至少召开1次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对存在问题进行统筹协调。班子成员及时到纪委监委、巡察办(组)及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汇报相关问题整改情况,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立行立改。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整改办公室在局党组领导下及时制定“一表”和“一单”,建立整改台账,在党组会议室上墙了“整改进度表”,及时滚动更新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各股室、中心(大队)对照整改办下发的“清单”,精准聚焦,坚持立行立改,逐条对账,逐条销号;班子成员严格审核把关各分管股室、中心(大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做到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确保整改一个、巩固一个。

二、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 整改责任链条绷得不够紧

(1)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21年8月11日,召开党组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会后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印发给每位党组成员,要求每位党组成员学透吃透条例精神,切实解决局党组思想认识有偏差问题,增强对巡察整改政治要求的深入理解,主动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二是2021年8月19日我局召开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各股室、中心(大队)负责人参加的“巡察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专题工作会。会上局党组副书记就“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做了详细说明,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就整改工作提了建议,局党组书记对各项整改任务做了强调发言。2021年9月10日我局召开“整改进度汇报”工作会。会上各股室、中心(大队)负责人就各项整改工作进展做了详细汇报,整改办主任传达了巡察三组组长在党组民主生活会指出我局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及局党组书记就各项整改工作做了强调发言。2021年9月14日我局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机关作风整顿会”“整治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专题会”,局党组书记就机关作风建设、考勤制度落实做了强调发言,他表态班子成员带头参与考勤,以考勤制度为抓手进一步整顿机关工作作风。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党组已召开8次党组会,4次专题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会诊”“开方”。集中整改转为长效整改后,还将每2个月至少研究一次整改情况,重要问题随时研究,推动持续整改,改到位、改彻底,推动制度机制完善落实。

三是于2021年9月2日下午召开领导班子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巡察三组、组织部、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每位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方法、时限,每位班子成员切实做到“红红脸、出出汗”。

四是2021年8月6日-10月6日集中整改阶段,我局共召开8次党组会。县人社局党组切实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此次巡察“回头看”整改对应制定出台的文件、措施件件通过党组会研究,党组成员个个表态,党组书记条条把关审核,切实履行末位表态制。

五是针对存在“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人社局党组责成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某作出书面检查。

(2)关键少数表率作用不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21年8月6日-10月6日集中整改阶段,党组及成员高度重视此次巡察“回头看”涉及的问题,特别是自身存在、分管工作的问题。通过此次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自己摆进去,找原因、挖根源,在整改工作中切实做到从自身做起,坚持以上率下、以上促下,切实扛起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巡察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都得到有效的、彻底的解决。

二是立行立改。制定《中共云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云人社党组〔2021〕14号),规定召开党组会前把党组会议要研究的问题通知参会人员。从2021年4月29日开始,会上党组成员对重大事项的研究都充分发表各自意见、看法、建议,党组书记综合各位成员的意见,作出最后决策,末位表态制已得到严格执行。

三是对我局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完善,重新出台《中共云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廉政谈话制度》(云人社党组〔2021〕15号),落实廉政谈话机制。9月16日以来,结合中秋、国庆两节廉洁过节要求,局党组书记根据班子成员分管的事项和他们开展一次高质量廉政谈话,共4人次;党组成员按照分管范围,分别跟全局股级干部有的放矢地开展廉政谈话,共16人次。

四是针对存在“关键少数表率作用不突出”的问题。人社局党组责成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某、党组成员副局长许某及党组成员柳某等3人作出书面检查;对党组副书记蔡某进行提醒谈话。

(3)统筹协调不顺畅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自2021年8月9日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以来,在局党组副书记、整改办主任带领下,整改办公室抽调局办公室主任、监察法规股长及组织人事干部等3位同志负责全局整改的统筹协调工作。局党组及时出台了“中共云霄县人社局党组关于印发《落实<关于对县人社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党组〔2021〕11号),整改办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进度表”。根据“通知”的精神要求整改办向16个责任单位、责任人下发“巡察整改事项通知单”,并在局党组会议室上墙了“整改任务清单进度表”,实行了挂图作战,及时更新整改进度,让党组成员第一时间了解全局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指导督促分管领域的整改事项推进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同时整改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需要多股室(中心)合作完成的整改任务,强化整改调度,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自我局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整改办制定“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事项汇报模板”,要求各责任单位根据下发的“巡察整改事项通知单”,逐条对账整改,并形成整改汇报由责任人签名报送整改办审核把关,整改办认为不到位的,责成退回重改,做到逐条销号。

二是针对存在“统筹协调不顺畅”的问题,人社局党组责成局办公室主任方某作出书面检查;对党组副书记蔡某、监察法规股股长林某及原局人事干部(现任劳动就业中心主任)方某等3人进行提醒谈话。

(4)派驻监督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程参与督促党组做实做细巡察问题整改。①列席巡察整改系列会议全程参与督促。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人社局党组集中整改阶段召开的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会(8月6日)、整改任务分解专题部署会(8月19日)、阶段性整改进度汇报会(9月10日)、研究干部问责处理党组会(9月18日),并在会上就各阶段整改工作推进提出意见和建议。②强化从思想上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于9月2日参加人社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监督其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对照检视,深入查摆剖析,对反馈问题对标认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入心入脑。③主动监督。于2021年5月18日发出《关于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的建议函》,要求被监督单位要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列席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等有关会议。

二是整改监督责任落深落实落具体。①强化整改跟进监督。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会后,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跟进,监督推动人社局党组成立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整改办公室,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落实<关于对县人社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股室(中心、大队)、责任人和整改时限。②建立整改督查机制。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人社局巡察“回头看”的整改任务,建立县人社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整改任务清单进度督查台账,以督促改,根据整改进度,逐条销号,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多次深入到整改办、责任科室和窗口单位,就巡察反馈的作风建设、职称晋升审核规范、退休人员“中人”重算等问题进行整改督查,推动建章立制。③严肃问责监督。监督推动人社局党组切实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问责政治担当,对巡察反馈问题的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共问责处理干部19人,其中提醒谈话3人,书面检查8人,批评教育5人,通报批评2人,诫勉谈话1人。④强化问题线索核查。关于2017年3月无依据支持唯美学校补助经费3万元的问题,经派驻纪检监察组调查核实,劳动就业管理中心2017年3月支持唯美学校补助经费3万元是实训基地补助经费预拨款50万元的最后一笔款项,符合云人社﹝2015﹞6号文件规定。关于下河乡上河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蔡某的补助没有及时落实到位的问题,上河村已于2019年9月13日从人社局拨付的一万元扶贫经费中支出1000元用于补助蔡某,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建议下河乡党委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上河村村主任作出提醒谈话处理。

三是督促党组开展警示教育。①督促开展警示教育。在2021年9月18日人社局党组会议上明确建议党组要利用干部问责处理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督促人社局召开巡察问题整改警示教育大会,对巡察发现问题问责处理情况进行通报,通过以案促改,促使人社局全体干部从巡察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②巩固拓展整改成果。督促人社局党组做好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和监督检查,以制度的遵守和执行来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2. 问题整改作风不实,落实不够有力

(1)整改不彻底有漏项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奖金福利,县人社局及下属单位至今仍有43310元的资金未追回入库”问题。①2015年8月发放柯某等3位临时工误餐补贴及交通费4000元未整改清退问题。该款项是当时劳动就业中心通过会议研究决定对3位临时工核增调整工资每月200元,柯某、方某从2015年1月起执行,补发2015年1-7月(每人1400元),张某从2月起执行,补发2-7月(1200元)。因当时劳动就业中心财务做账未将会议研究记录附入,工资表又误写为“发放午餐补贴及交通费”,且2019年巡察整改反馈时对该问题整改描述不到位。此次巡察“回头看”再次指出该问题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经局整改办对该问题调查核实,报局党组同意整改如下:因张某是2015年2月份从派遣公司借用到劳动就业中心,其工资由派遣公司发放,对张某1200元予以整改清退(2021年9月10收回);柯某、方某核增调整工资的2800元不予收回。②退休人员谢某2013年9月退休后,于2014年多发2013年绩效奖励1960元未整改清退问题,2021年8月15日该款项已清退收回。③关于劳动就业中心发放柯某手机、误餐补贴1.5万元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发放柯某补贴余22350元未整改清退问题。鉴于柯某具体的家庭困难(其为入赘家庭的主要经济收入支柱,岳父因车祸已瘫痪在床10年,日常医疗费用支出负担较重,且其女儿正在就读大学),经柯某申请,由劳动就业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拟定柯某还款计划(从2021年9月起,每月扣款200元退还给劳动就业中心,每年扣除一定金额的年终奖金退还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从2022年开始每年扣款金额不低于4000元,直至整改清退完成),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已从9月起开始执行,9月、10月合计已收回400元。

二是关于“经费拨出随意性大,至今仍有68000元的资金未追回入库”问题。①2016年违规支持云霄艺术节协会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已于2021年9月9日收回。②劳务派遣公司2014年7月和2018年5月拨给渡头岩合计8000元于2021年8月27日收回;2016年1月拨给老干部活动中心1万元于2021年8月26日收回;2016年7月拨给下河七高磜村1万元于2021年8月25收回。③关于2017年支持唯美学校补助经费3万元的问题。2021年5月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对该问题进行调查,结论如下:2015年12月21日,经审核评估,县人社局、财政局同意在云霄县唯美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公共技能实训基地。根据《云霄县申请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管理办法》(云人社〔2015〕6号)文件规定,确定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的,由县人社、财政部门给予预拨补助经费50万元。按照文件规定的预拨款制度,劳动就业中心分五次拨付给唯美职业培训学校实训基地补助经费50万元,其中2016年5月11日拨付28万元,2016年6月28日拨付5万元,2016年8月15日拨付3万元,2016年10月11日拨付11万元,2017年3月21日拨付3万元。劳动就业中心2017年3月支持唯美学校补助经费3万元是实训基地补助经费预拨款50万元的最后一笔款项,符合云人社〔2015〕6号文件规定。

三是关于“2019年9月局党组整改仅督促上河村拨付1000元补助蔡某,但仍有9000元至今未落实”问题。该问题是我局扶贫对象蔡某因摔伤到我局要求补助,2017年11月3日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拨付给上河村扶贫经费1万元,再由上河村从该笔经费中拨付1千元补助给蔡某,但当时会议记录没有记入具体对蔡某的补助金额。2019年巡察时发现上河村委会没有给蔡某补助,经我局督促,上河村于2019年9月13日补助蔡某1000元。该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作出详细调查,并于2020年10月建议下河乡党委对上河村村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处理,2020年11月下河乡党委就该问题对上河村村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四是①针对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奖金福利资金未追回入库”的问题,人社局党组责成组织人事干部(原劳动就业中心主任)林某作出书面检查;对社会劳动保险中心主任汤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林某等2人进行支部通报。②针对存在“经费拨出随意性大未追回入库”的问题,人社局党组责成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陈某、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周某等2人作出书面检查。

(2)回潮反弹问题较为严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自巡察“回头看”以来,县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及时研究出台《中共云霄县人社局党组关于向下属单位反馈巡察“回头看”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党组〔2021〕8号)、《中共云霄县人社局党组关于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云人社党组〔2021〕9号)、《关于印发〈吴文添同志在巡察工作“回头看”情况反馈会上的整改表态发言〉的通知》(云人社党组〔2021〕10号)、落实<关于对县人社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党组〔2021〕11号)等文件,我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动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跟进整改工作进度,及时解决整改过程存在的难点、堵点,理清问题存在的原因。为了切实解决有些问题的整改浮于表面问题,在整改进程中局党组及时出台、修改、完善了《中共云霄县人社局党组工作规则》等12份相关制度、文件,确保建章立制跟的上整改进程,以杜绝边改边犯、改了再犯的现象再次发生。

二是抓实问题整改

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社保中心根据《云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对4名短期聘用人员开展清理,方某、陈某已于2019年12月考录入编,黄某已于2020年1月转为政府购买服务派遣工,张某于2020年9月辞职。

②2021年9月15日前局党组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抄袭往年的2位同志重新撰写。党组会再次强调,今后党内政治生活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精神,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

③基金监督、财务规划股根据2021年全国范围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已制定《云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及内控管理已进行完善,制定了《云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办法》、《云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控制制度》。

④关于派遣公司体制机制问题。近期我局正在和漳州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商洽收购事宜,鉴于涉及国有资产、人员安置等问题较为复杂、繁琐,需要较长时间进行清算、谈判且须上报县委、县政府决定,解决政企隶属关系不明晰的历史遗留问题需要较长时间。该问题列入下一步整改事项。

三是①针对存在“违规招收编外人员”的问题,人社局党组责成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陈某作出书面检查。②针对存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人社局党组责成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某、人社局党组成员柳某等2人作出书面检查。③针对存在“财务管理存在廉洁风险和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人社局党组对基金监督股、规划财务股股长方某进行批评教育。

(3)敷衍应付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21年9月9日召开党组会,重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2019年11月13日我局召开专题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会议记录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记录本)。党组及成员要高度重视此次巡察“回头看”涉及的问题,对整改事项分管领导要首先审核整改报告是否能如实反映真实问题,出台的整改措施、办法、文件是否具备可操作性,党组书记对每一个整改事项的整改结果亲自把关。进一步完善《2021年中共云霄县人社局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列表细化,做到有具体的学习时间、内容、对象和工作安排。

二是针对存在“敷衍应付整改”的问题,人社局党组责成办公室主任方某作出书面检查。

(4)解释代替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此次巡察“回头看”整改阶段,我局班子成员及各单位负责人都能对照《整改方案》列出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主动认领,对号入座,精准聚焦,结合实际对整改工作进行再细化再分解,逐条逐项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目标要求、完成时限,并坚持立行立改,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逐条对账,逐条销号,做到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确保整改一个、巩固一个。对于“劳动派遣公司2014年至2018年期间拨付渡头岩寺庙8000元的问题”于2021年8月27日追回入库,“机关社保2016年违规支持云霄艺术协会10000元的问题”于2021年9月9日追回入库整改到位。

二是针对存在“解释代替整改”的问题,人社局党组责成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主任陈某、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周某等2人作出书面检查。

(5)问责不力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今年巡察“回头看”及整改期间,局党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依规依法、实事求是对巡察问题责任人予以问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成效,特别是对“回头看”指出的问题,党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根据整改情况对一些问题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问责处理。截至2021年9月30日,共问责19人次。(其中:批评教育5人,提醒谈话3人,书面检查8人,支部通报批评2人,局党组诫勉处理1人)

二是针对存在“问责不力不严”的问题,人社局党组责成党组书记局长吴某作出书面检查。对2019年巡察中指出的具体事、具体人、具体问题,没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此次巡察“回头看”,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重新给予问责。①针对存在“瞒报临时人员数”的问题,人社局党组对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汤某进行支部通报,对原劳动就业中心主任龚某给予诫勉处理;②针对存在“原公务员局2013年7月至2015年和合并后县人社局多发考试补贴、加班费”的问题,人社局党组责成党组书记局长吴某作出书面检查;③针对存在“城居保中心违规发放保留性工资、体检超标”的问题,人社局党组对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汤某进行支部通报;④针对存在“劳动就业中心2013年至2017年违规发放未辞职驾驶员辞职一次性补贴、过节费”的问题,人社局党组对原劳动就业中心主任龚某进行诫勉处理;⑤针对存在“社会劳动保险中心2013年至2017年违规发放退休人员文明奖、餐费补贴”的问题,人社局党组对原社会劳动保险中心主任方某进行批评教育。

3. 抓常抓长成效不明显

(1)持续整改责任“挂空挡”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集中整改结束后,整改办要作为局党组落实长效整改的责任单位,对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要继续跟踪指导,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持续推进整改工作,直至整改任务完成。对集中整改阶段制定的各项长效制度机制要进行实时跟踪,加强检查督导。每2个月向党组汇报一次长效整改进展存在问题,由局党组对问题进行研究,推动整改工作持续进展,推动制度机制完善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改到位、改彻底,杜绝“一改了之”“边改边犯”“改了再犯”的现象,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是针对存在“持续整改责任‘挂空挡’”的问题,人社局党组责成局办公室主任方某作出书面检查,对监察法规股股长林某及原局人事干部(现任劳动就业中心主任)方某等2人进行提醒谈话。

(2)长效制度机制未有效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21年9月15日,局党组会研究,印发了《中共云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云人社党组〔2021〕16号)和《云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党组〔2021〕17号),对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责任进行细化,要求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责成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党风廉政风险点进行定期排查和风险评估。2021年度我局党组已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

二是对我局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完善,重新出台《中共云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廉政谈话制度》(云人社党组〔2021〕15号),落实廉政谈话机制。9月16日以来,结合中秋、国庆两节廉洁过节要求,党组书记根据班子成员分管的事项和他们开展一次高质量廉政谈话,共4人次;党组成员按照分管范围,跟全局股级干部有的放矢地开展廉政谈话,共16人次。

三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2021年9月9日,局召开党组会,党组书记局长带领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并强调要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指定办公室主任负责意识形态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备案,能够公开的相关内容依程序进行公开。

四是年度考核、事业股级干部任免等方面把关不严问题。今后考核奖励任免股及人力资源开发股除向纪检监察机关提请党风廉政回复外,还要对外主动从纵向和横向加强与执纪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

五是针对存在“长效制度机制未有效落实”的问题,人社局党组责成局办公室主任方某作出书面检查,对监察法规股长林某进行提醒谈话,对考核奖励任免股股长方某、人力资源开发股股长王某等2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巡察新发现的问题

1. 贯彻上级精神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21年9月26日,局党组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学习《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二卷——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习近平总书记对人社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9月14日召开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大会,“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整治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专题会。重点解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要求严格落实“两金、四项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保障金,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制度、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2021年以来,我局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在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劳动合同签订、专项检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长效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4月12日在我局召开“全县迎接国务院考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准备工作会议”;4月22日在县政府821会议室召开“支付农民工工资协调会”;4月27日在云霄农信大楼项目召开“云霄县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示范工地现场观摩交流会”;5月21日在我局召开“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推进工作会”;6月18日在县政府807会议室召开“迎接‘国考’工作部署会”;8月25日在中核二四公司项目部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专题宣传活动”。

2021年上半年,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接待来信来访投诉24起,受理投诉24起,办结24起,涉及劳动者136人,涉及金额108万元。积极开展劳动用工执法检查,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2户,涉及劳动者134人。开展劳动用工执法检查专项行动1次,检查用工单位18户,涉及职工578人。审查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132户,涉及职工2622人,补签续签劳动合同236人。通过一系列会议宣传及执法检查工作,在我县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更好地构建依法治理欠薪工作格局,稳妥推进全县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工作,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2019年3月至2020年8月期间,共发生6起拖欠农民工资案件整改情况:

①2019年3月5日,袁某等6人投诉被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工资45120元,系钢筋班组,班组长郑某,涉及袁某等6人,经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协调,已发放结清该6名工人工资。

②2019年4月15日,周某等100余人投诉漳州建田照明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约47万元,经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查处理,建田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工人于2019年6月18日签订还款协议,现已发放结清该笔拖欠工资款。

③2019年4月2日,陈某等15人投诉被精广包装有限国内公司拖欠工资28461元,经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查处理,于2019年4月28日发放结清该笔拖欠工资款。

④2019年6月12日,姜某等46人投诉被艾而丹公司拖欠工资269821元,经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查处理,艾而丹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发放结清该笔拖欠工资款。

⑤2020年5月26日,张某等3人投诉被云霄福利中心拖欠工资24000元,经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查处理,已发放结清。

⑥2020年8月19日,吴某等16人投诉被亮邦光电拖欠工资。经查档,2020年,有胡某等人陆续投诉被亮邦公司拖欠工资,经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查处理,已发放结清。

三是关于“高某等人投诉云美机砖厂拖欠工资的问题”。2019年8月15日,高某等人向云霄县人民政府反映云美制砖厂(张某)拖欠工资的信访事项,我局于2019年8月19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经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与高某等人联系后,高某等人并无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被欠薪证据,当时我局做出无法受理回复。

2021年巡察“回头看”指出该问题后,2021年5月8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再次联系高某、何某,并做了调查笔录,高某提供了一张结算清单53360元(没有签名、盖章)为欠薪证据。11月4日下午,经多方联系,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云陵镇下坂村找到张某,对该案件进行调查询问,并做了调查笔录。根据张某所述,当时何某向他承包粗砖制造,只是口头约定没有签订合同,且何某的带班李某已借支工资、生活费57178元(有收据),已超过应付工资款。

根据高某、何某、张某三人的调查笔录及提供书面证据,张某与何某(李某)存在工作量承包关系,高某等人和何某存在劳务关系,高某、何某投诉张某欠薪没有书面证据,张某询问笔录及收据证明已付给何某(李某)57178元,已经超额支付,至于何某如何未支付给高某等工人,他并不清楚。

综上所述,高某、何某、张某三方存在薪酬争议且存在劳务或劳动关系未能得到有效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之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不能按行政执法程序对张某进行处理,建议高某、何某就欠薪案件提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针对此次巡察“回头看”指出“全县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的问题,局党组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今后要严格落实“两金、四项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是针对存在“贯彻上级精神有差距”的问题,人社局党组责成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某、局办公室主任方某等2人作出书面检查,对监察法规股长林某进行提醒谈话,对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林某进行批评教育。

2. 风险防控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21年9月2日,为了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我局召开党组会,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会议研究部署对我县民办培训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检查工作。2021年9月3日,局党组成员柳某带领就业促进专家工作股及劳动就业中心等相关人员对我县月亮桥职业培训学校、云霄县壹叁职业培训学校、云霄县唯美培训学校等3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场所、走廊、安全通道、宿舍、食堂等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并要求各培训机构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和安全知识宣传,经排查,尚未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同时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常态化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和消防检查年度计划,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确保每季度对民办培训机构开展不少于1次的安全检查。

二是针对存在“风险防控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人社局党组责成党组成员柳某、组织人事干部(原劳动就业中心主任)林某等2人作出书面检查;对就业促进专家工作股股长黄某进行批评教育。

3. 巩固就业扶贫成果打折扣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21年7月,在我局要求指导下,全县各乡镇共与49名脱贫人口新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协议。9月中旬,劳动就业中心已梳理出前期退出公益性岗位脱贫人口名单共计43人,摸清该部分人员的就业情况和就业意愿,其中:已就业30人,未就业5人,因病未就业3人,已达退休年龄3人,退出扶贫库对象2人。对未就业的的脱贫人口采取动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技能,定向推送企业招聘信息等措施,切实帮助未就业的脱贫人口就业,实现稳定脱贫。9月18日,我局定向对5名未就业和6名亦工亦农就业状态的脱贫人口推送招工信息,提供就业信息。我局已出台《云霄县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人员退出和帮扶办法》,从制度上规范完善了对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人员的退出帮扶措施。

二是针对存在“巩固就业扶贫成果打折扣”的问题,人社局党组责成党组成员柳某、组织人事干部(原劳动就业中心主任)林某等2人作出书面检查。

4. 助力营商环境提升有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2020年开始我县取消大型线下招聘会。为扎实做好疫情期间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满足企业用工和求职人员就业需求,促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我局于2021年春节前,组织人员深入我县84家规上重点企业调查企业用工情况,共梳理出32家用工需求缺口较大的企业,印制100多份招工宣传海报,春节前张贴在我县行政服务中心、我局分中心、县人力资源市场及各乡镇、村社区;印制2400份招工宣传单分发到各乡镇、村社区。春节后我局又梳理了我县25家、厦门翔安区6家优质企业和我县最大商超企业恒晟超市合作,印制10万个购物袋发布招工信息,确保节后我县企业第一时间能招到人,群众就业有出路。2021年2月22日开始,我局组织我县50家优质企业参加市局组织的“稳就业、提技能、保民生—2021漳州人社在行动”为期3个月的网上招聘会。2021年3月中旬,我局再次组织有关股室中心分组深入我县73家规上企业,了解调研企业用工情况,宣传有关惠企、用工政策。结合我县“威惠美食文化周”活动,我局和云霄福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我县15家民营企业,于2021年4月30日-5月5日开展了“2021年云霄县民营企业专场招聘会”活动。2021年5月12日,组织华威、华锐、汉鼎、鑫创鑫、利众诚等5家企业参加漳州市高级技工学校2021年校园招聘会活动。2021年6月4日,我局组织31家企业,在云霄县人民政府网上线“云霄县2021年‘百日千万行动’网络招聘会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专场”。2021年7月,我局组织福建粤海饲料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参加漳州人事人才网举办的“百日千万网络专项行动”中小微企业专场招聘会。2021年9月,我局组织了12家企业参加由漳州市人社局和漳州人才发展集团主办的“漳州市2021年秋季人力资源网络招聘会”。2021年10月12日我局又组织29家企业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招工信息,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用工难问题。

二是劳动就业中心已于2021年8月12日建立劳动就业保障微信交流群,群成员包括劳动就业中心相关业务人员、各乡镇劳动保障所长、全县各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指定专人将企业招聘需求转发到群里,利用协理员对本社区(村)情况熟悉的优势,切实将企业的用工需求下沉到社区(村)一级,实现纵向到底的招工宣传。

三是针对存在“助力营商环境提升有欠缺”的问题,人社局党组责成党组成员柳某、组织人事干部(原劳动就业中心主任)林某等2人作出书面检查;对就业促进专家工作股股长黄某进行批评教育。

5. 履职尽责存在短板

(1)职称聘任审批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根据《云霄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云委办﹝2010﹞9号)和《关于云霄县事业单位开展新一轮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云职改办﹝2020﹞06号)精神,出台了《云霄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事宜》(草案)。各事业单位根据各自岗位设置实施方案,通过竞聘提出拟聘任人员名单,报相应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并送相应纪检监察部门把关,形成把关情况。对决定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组织人事向县职改办备案,“备案事宜”详细注明报职改办需提交备案材料(一次性告知单)、备案流程及办理时限(职务晋升2个月内办结、晋级1个月办结)、职称聘任简明表(职级聘任条件、职级数使用说明、临退教师晋级聘任)等。2021年9月18日,局党组会研究审核后,报送县纪委监委、巡办、巡察三组及派驻纪检组复审。2021年10月29日由我局正式发文《云霄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事宜》(云人社﹝2021﹞55号),向我县各事业单位公开发布。

二是针对存在“职称聘任审批不规范”的问题,人社局党组责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股长林某作出书面检查。

(2)退休“中人”待遇重算工作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退休“中人”待遇重算截至2021年9月份共完成重算966人,余下330人,完成率74.5%,初步预计下个月新增重算人数100人左右,届时完成率超80%,力争2021年年底完成全部重算任务。该问题列入下一步整改事项中。

二是针对存在“退休‘中人’待遇重算工作滞后”的问题,人社局党组责成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陈某同志作出书面检查。

6. 机关作风整治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根据2019年出台的《中共云霄县委组织部 云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干部职工请假制度的通知》精神,2021年4月,制定出台《云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云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勤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云人社〔2021〕10号),文件要求严肃考勤纪律、请销假制度,强化结果运用,每月按照考勤仪记录,汇总上报分管领导,对旷工、迟到早退员工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缺勤情况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其中:5月份对2人给予850元的经济处罚;6月份对3人给予350元的经济处罚;7月份对2人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8月份对2人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9月2日,我局党组召开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在会上巡察三组吴组长再次指出我局考勤制度落实执行存在问题,要突出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会后,我局党组书记局长立行立改,要求党组成员集体参与考勤,并成立微信群及时报备党组成员因公外出情况。9月14日,在我局召开机关作风整顿会上,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再次就我局考勤制度贯彻落实做了详细部署,指出我局机关作风建设存在问题,并就党组成员参与考勤做了表态发言。随着此次“回头看”的整改推进,我局以机关考勤为切入点、抓手,切实深入解决“四风”问题。根据“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我局对存在问题不回避、不掩饰,不等不靠、立行立改,深入推动全体工作人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是针对存在“机关作风整治不够有力”的问题,人社局党组对党组副书记蔡某、原人社局人事干部(现任劳动就业中心主任)方某等2人进行提醒谈话。

7. 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21年以来,我局党组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精神要求,局党组于2021年5月6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云霄县人社局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对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与任务及考核奖惩做了详细规定。

二是找准结合点,把党建工作融入我局重大决策部署的制定和落实全过程,做到党建与各项业务工作特别是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局党组根据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强化党建主业主责意识,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总结会。如为了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局党组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印制《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宣传材料预算支出;2021年6月25日再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点题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2021年9月24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云霄县人社局2021年度党建工作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党组〔2021〕18号),建立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党建考核办法,真正做到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任务上同担,同部署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提拔晋升、评先评优的依据。

四是针对存在“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人社局党组责成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某作出书面检查。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经过2个月集中整改,人社局党组针对巡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强化整改措施,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取得了初步成效。集中整改期间,共对19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其中,局党组诫勉处理1人,通报批评2人,书面检查8人,提醒谈话3人,批评教育5人,涉及科级干部5人,股级干部14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就业中心发放柯某手机、误餐补贴1.5万元及城居保中心发放柯某补贴余22350元未整改清退”问题。鉴于柯某具体的家庭困难(其为入赘家庭的主要经济收入支柱,岳父因车祸已瘫痪在床10年,日常医疗费用支出负担较重,且其女儿正在就读大学),经柯某申请,由劳动就业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拟定柯某还款计划(从2021年9月起,每月扣款200元退还给劳动就业中心,每年扣除一定金额的年终奖金退还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从2022年开始每年扣款金额不低于4000元,直至整改清退完成),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已从9月起开始执行。

(二)关于“派遣公司体制机制”问题。近期我局正在和漳州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商洽收购事宜,鉴于涉及国有资产、人员安置等问题较为复杂、繁琐,需要较长时间进行清算、谈判且须上报县委、县政府决定,解决政企隶属关系不明晰的历史遗留问题需要较长时间。鉴于劳务派遣公司业务量较多,且管理的资金量巨大,负责人周某为劳务派遣公司的实际管理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较高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经局党组研究,同意保留周某为负责人,直至漳州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完成。

(三)关于“退休‘中人’待遇重算工作滞后”问题。截至2021年9月份共完成重算966人,余下330人,完成率74.5%,力争2021年12月底完成全部重算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8513436;通讯地址:云霄县下河乡华荣里28号;邮政编码:363300;电子邮箱:yxxrsjzzrs@ 163.com”

中共云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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