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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东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东兴市人民政府

2022-02-23 广西-防城港-防城区
所在地区: 广西-防城港-防城区 发布日期: 2022年2月23日
建设快讯正文
  2022年2月   2021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成效显著。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反走私综合治理、毒品犯罪治理、群众安全感取得很大成效,社会矛盾纠纷及时调解率、治安问题及时解决率和群众安全感、扫黑除恶群众满意度均排名防城港市前列;先后荣获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市、“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平安广西”活动先进县等荣誉;市委办、马路镇政府获评为2016-2020年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市司法局被评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江平镇万尾村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江平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马路司法所获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东兴镇竹山村、花溪社区被自治区司法厅确立为全区第二批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   (二)推动发挥政府作用,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1. 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7月1日起我市取消审批行政许可事项8项、审批改备案行政许可事项4项、实行告知承诺行政许可事项13项,均在10个工作日内在业务办理系统和门户网站做了相应调整。二是推进便民利民“微改革”。根据自治区大数据局《关于印发推行政务服务便民利民“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已于2021年9月26日发文至各相关单位明确推行新设企业“开办即开户”、工程项目“拿地即开工”、新生儿“出生即入户”、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以及“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过户+有线电视过户”“一站式”办理等5项“微改革”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完成标准,正在协调加快完成编制任务流程图、产生实际办件。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组建企业开办服务窗口,将企业登记注册、外资开办企业、企业刻章业务、税务部门发票申领业务集中一个窗口办理,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窗进出、信息共享、并联审批、一网通办”,实行“一站式服务”。二是进一步压减开办时间、环节,涉企登记注册、印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开户、医保登记开户、公积金缴存开户、银行开户七个事项办理时限由19个工作日压减到0.5个工作日办结。将企业开办三个环节七个事项整合为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为一个环节,与银行开户实行联办。今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933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业务609件;办理食品小餐饮备案396件;食品“小作坊”备案20件;帮扶4家公司申请商标注册;新申请注册商标428件。三是降低企业开办成本,为新办企业免费提供一套四枚印章、一套税控盘设备以及寄递服务,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今年以来,共为732户新办企业免费提供2923枚印章、10套税控盘设备,免费金额36.11万元。   3.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强力推进禁毒严打整治。一是我市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部署开展“亮剑2021?六打”等专项行动,重拳打击黑恶违法犯罪,取得了实效。2021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破9类涉黑恶案件14起。二是针对东兴市特殊的地理环境,组建毒品专业查缉队伍,公安、边境多警种参与,强化一线堵、二线查、三线截的堵源截流体系,全面开展流动查缉和联动查缉工作。今年以来,全市破获11起毒品刑事案件,办理行政案件64起,查处吸毒人员79人。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格制发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今年以来,共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市政府办文件、协议等120余份,开展关于野生动物规范性文件的清理1次,废止1份。   2.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三是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2020年以来,市征地指挥部牵头制定《东兴市集体土地征收搬迁安置管理办法》,经过多次组织各部门领导、业务骨干和政府律师顾问开展论证,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并于2021年2月8日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并印发。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例如自然资源领域2021年共组织开展日常执法动态巡查49次,出动执法人员143人次,发现制止涉嫌违法行为51起,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1份,向相关职能部门抄送违法信息174份;共立案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案件67宗,收缴罚没款264.97万元。其他各领域执法都有满意成效。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依靠党的决策引领,依法防控疫情守好国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   2021年12月20日,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降临东兴人民头上,打破了宁静的生活。在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防城港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筹协调区内边境(口岸)城市的疫情防控工作,研究针对性疫情防控政策,依法、科学、规范、统一开展工作,形成区市县三级联动、联合指挥、合成作战的工作体系,实现了最短的时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得到国务院工作组的高度肯定。   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大力推进平安建设   一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2021年以来,网格员上报各类事件3459件,已办结3433件,调结率为99.24%;累计排查833件,调结800件,调结率96.03%。二是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作用,规范行政裁决程序。三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202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0起,其中12起经审理已做出决定,另有2起正在审查中;16起通过执法监督、准许撤案、调解等其他途径化解。四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案件审理速度不断提高,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2021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8件,已开庭审理16件,未开庭2件。   (七)健全行政权力监督体系和科技保障体系,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2.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2021年11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委政法委、市督绩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26家执法主体开展例行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有力推进了执法监督运行。   3.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鼓励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我市积极组织26个试点领域相关单位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初步形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市各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超过1800条,未发现存在应公开未公开、应发布未发布等现象。   4.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了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5.持续推进大数据发展工作,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统筹应用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从网上政务全覆盖。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目前我市已在防城港市数据中台发布结构化政务数据共享资源目录207条,挂载数据量达到57万条;在自治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发布结构化开放数据目录94条,挂载数据量达到30万条以上。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目录数、数据量均已达到了防城港市要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始终坚持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法治政府工作,法治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单位持执法证人员较少,执法力量薄弱,导致业务无法顺利开展;二是法制审查人才欠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质量有待提高;三是个别单位存在执法程序不完善现象;四是个别单位防范意识不强;五是有些单位存在自身职责不明现象,决策不够果断,导致依法行政无法达到高效、高质发展。   三、2022年的工作计划   (一)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力度,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行政管理措施,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二)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过程。进一步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做好“三项制度”相关工作,增强全体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使执法程序更加合法化、科学化,使全体执法人员对每宗行政执法案件从主体资格是否合适、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处罚是否及时得当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执法案卷制作,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三)大力强化依法决策水平。监督各单位明确本部门职责,要求既要积极简化办事流程,又要注重法定程序的完整性。在重大行政决策方面,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过程参与依法决策和重大项目制度,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各项程序制度;在一般性行政决策方面,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部门自聘法律顾问审查及内部决定作用,避免将过多的决策事项向上转移。   (四)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政府执行力。一要把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发展总体规划,注重法治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二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创新选人用人机制,使那些想做事、能做事、敢做事的人员调整、提拔、充实、加强到重要岗位中,始终保持执法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三要针对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意识不够等问题做好执法岗位的管理工作,挖掘潜力人才,及时动员有条件的人员参与执法考试,安排好负责人对相应岗位配足执法力量,多管齐下,打造出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执法有证的执法队伍。   (五)提升行政应诉能力。一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减少违规执法现象,要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政行为,从根本上减少应诉案件。二要强化跟踪服务,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各项制度措施,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为,推动行政诉讼定分止争,实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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