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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2020年度环境状况与管理情况评估报告

所在地区: 广东-中山-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建设快讯正文

  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相继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粤环发〔2019〕1号)、《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粤》办函(2020)44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改革举措落实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0〕30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2020年度环境状况与管理情况评估报告如下:

  一、工业园概况

  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原名: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位于怀集县县城南郊,规划范围东至担埗塘、护龙、横洞居民点,南至南郊苍龙村,西至凤凰山、石人岭及周边丘陵,北面紧邻金鸡山、塔山公园。项目规划开发总面积11000亩。2007年1月,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认定成为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认定的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粤经贸函[2007]39号)。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同意部分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变更合作共建关系和更名的函》(粤经信园区函[201513066号),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更名为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

  由于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原规划范围包括了省道263线东侧沿线盘凤村部分民居,且规划区范围内石头山过多,开发成本过高,部分高山甚至无法开发;同时二广高速公路、贵广高速铁路以及西电东送高压走廊也从规划区边穿过,使沿线一定范围内不能开发建设,造成了规划区实际开发区域和面积大为减少。鉴于以上原因,为确保省批准的园区规划面积,满足怀集县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和优势产业集聚的需要,怀集县人民政府向肇庆市人民政府作出请示:拟将原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范围内的4300亩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到相邻的闸岗镇范围(具体见《关于将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4300亩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到相邻的闸岗镇设立工业区的请示》,怀府报【2010】18号);根据《关于同意将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部分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到闸岗镇的复函》(肇府办函【20101 110号),肇庆市人民政府同意将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部分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到闸岗镇;根据怀集县国土资源局文件《关于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园规划调整的选址意见》,同意调整原安排在怀城镇横洞工业区的4300亩建设用地调到闸岗工业区,该部分用地符合现行怀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前后,规划总用地规模不变,仍为11000亩(733.33ha),其中横洞片区6700亩(446.29ha),闻岗片区4300亩(287.04ha)。

  2014年1月11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粤发改区域[2014]22号)。将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闸岗片区(287.04 ha)划入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一期)起步区,《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一期)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9年1月21获得《肇庆市生态环境局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一期)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肇环函〔2019〕49 号)。闸岗片区相关情况已在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一期)起步区中列出,因此本次评估只针对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的横洞片区。

  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横洞片区规划面积6700亩(446.29ha),产业定位为:原转移园首期1500亩的产业类型为服装生产、金属加工、家具生产、金属制品业、农产品加工;新开发5200亩地以物流(一般货物仓储及运输)、纺织服装、汽车配件、电子装配、金属加工为主导产业。

  二、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落实情况

  2006年编制了《中山市大涌镇(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首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6年10月16日以粤环函[2006]1494号文取得了广东省环保厅(原广东省环保局)的批复。调整规划后编制了《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年6月14日获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的函》(粤环函〔2017〕831号)。

  2020年,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认真落实《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的函》(粤环函〔2017〕831号)。

  一是严把企业环保准入关。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发建设严格执行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工业园的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要求,严格把控环保准入,引入产业类型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相符,工业园及产业集聚发展地开发建设未超出环评批复范围。所有入园项目均依法依规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了相应污染防治设施。

  二是完善环保基础配套设施。同时,严格督促企业完善好环保治理设施。

  三是切实加强企业环保监督。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契机,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对工业园每一家“散乱污”企业都安排环保监管责任领导和责任干部,明确了环保监管工作责任。积极开展工业园企业固废、污水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工业园环保监管的组织领导,初步建立健全了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通过排查整治,建立了企业环保监管“一企一档”,做到了环保监管底数清,问题明、措施实。

  2020年,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严格按照省、市环保部门对于工业园区域环评的审查意见,落实水、大气、噪声、固废汚染物防治措施。在废水方面要求涉及废水的企业严格落实废水预处理措施,使其满足片区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落实有效的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按标准达标排放。在噪声防控方面,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吸声、隔声、消声和减震等综合措施降低噪音,确保厂界噪声符合相 关规定。在固废处理方面,严格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的原则完善固废的收集、储运及处理系统,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利用,一般生活垃圾交城管环卫部门统一送至怀集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产生危险废物相关企业能做到有效和安全地暂存和管理,并最终交由有资质危废公司进行处置。

  三、园区建设情况

  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发展服装生产、金属加工、家具生产、金属制品业、农产品加工、物流(一般货物仓储及运输)、纺织服装、汽车配件、电子装配。至2020年底累计入园项目51个(建成投产项目28个、在建项目18个、筹建项目5个)。

  四、环境质量现状

  2020年,怀集县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为0.9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109微克/立方米;综合指数2.34,优良率100%,全市排名第1.怀集县2020年,SO2、NO2、PM10、PM2.5、CO 、O3均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

  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能够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完善工业园给排水系统,至2020年底,辖区已开发区配套污水管网100%建成,污水管网覆盖率达100%。企业生活污水全部经企业自身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含主要特征污染物)后,接入怀集转移产业园横洞片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于绥江文昌闸下游河段(怀集县城一广宁怀集交界段),此排污口位于文昌闸址处下游100米处,纳污水体无出现因排污导致水体、水质下降的情况,排污口上、下游水质常年稳定达标,整体水环境质量良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符合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根据《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核准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SO26.06t/a、NO259.27t/a、烟(粉)尘89.13t/aVOCs10.98t/a。CODCr122.98t/a、氨氮15.37t/a。2020年,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未超过核准控制的总量控制范围。

  六、园区环保违法违规情况

  目前,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的横洞片区51个入园项目建设均依法依规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并配套建设了相应污染防治设施。

  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

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www.huaiji.gov.cn/xwzx/gsgg/content/post_2648618.html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fordpalmbay.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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