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苏州-吴中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8日 |
花苑路(金山路-新华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标段监理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苑路(金山路-新华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木政审发改[2021]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木渎新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苏州市木渎新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花苑路(金山路-新华路)提升改造工程(标段)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木渎镇花苑路(金山路-新华路)。
2.2建设规模:花苑路实施提升改造工程,河道两侧绿化改造、景观提升等,监理合同估算价约56.09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监理费合同估 算价(万元) |
监理服务期 (日历天) |
E3205010304038340001001 |
花苑路(金山路-新华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
花苑路(金山路-新华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
56.09 |
150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申请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业绩;
____年__月_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____________________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本次招标对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9时00分至2021年 10 月 13日17时00分;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0 月19日14 时 15分。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明确事项
7.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2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7.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资审时不需要,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详见评分标准资审时不需要,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
9. 其它要求: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备注:1.请投标单位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监理资格预审文件;
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1年07月至2021年09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3.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均入围,如果资格预审合格单不满3家,则重发公告;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5.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http://ggzy.suzhou.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木渎新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木渎镇 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澄湖西路888号恒润国际商务广场B座10楼
邮 编: 邮 编: 215168
联 系 人:顾慧颖 联 系 人: 史宇新
电 话:0512- 66383173 电 话:0512-66352253-8045
传 真: 传 真: 0512-6635227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1 年10月8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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