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安徽-滁州-天长市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8日 |
对照《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标准(2021版)》,我市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天长市概况
天长市位于安徽省东部,地理位置优越、区位优势显著、交通便捷,是安徽省县域经济发展的排头兵,综合实力一直稳居全省十强、中部百强。全市区域总面积1754.15平方公里,其中农作物播种面积221.35万亩,林地面积35.54万亩。下辖14个镇、2个街道,2020年底,总人口数63.10万人。2017年首创即成并于2020年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创城以来,社会和谐大增进,累计实施民生工程44项,投入资金超90亿元,连续保持滁州市级考核一等奖。
第二部分天长市食品安全总体概况
天长市山清水秀、物华天宝,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是国家首批商品粮、商品油县(市)基地,辖区食品经营业态多样、分布广泛,名扬海外的美食有秦楠卤鹅、汊涧素鸡、甘露饼。全市芡实种植面积达15万亩,2020年“龙岗芡实”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良好。近三年来食品抽检合格率均在98%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天长市现有食品流通经营主体3039家,其中保健食品1199户,婴幼儿配方乳粉496户,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55户;获证食品生产企业80家;食品小作坊122家;餐饮服务单位3568家。
第三部分天长市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概况
天长市自2015年获评安徽省首批食品安全示范县以来,全面落实创建指标,积极推动建立“全域覆盖、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市食安办每年组织开展目标绩效考核、现场审评、满意度调查等创建跟踪性评价,全市食品安全创建水平达到省食安办评价细则要求,为建设美丽幸福天长提供有力保障。
(一)基础工作
1.党政同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先后印发《天长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天长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以及《天长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将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和跟踪督办内容,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定期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食品安全问题治理;市委、市政府党政领导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结合巡察工作安排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推进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落实督促激励和问责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各镇街党政领导班子和食安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年度综合考核,权重不低于2%,并结合年度食品安全绩效考核情况,落实表彰奖励机制,实施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督促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好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2.工作机制。加强食安委(办)建设,由分管副市长任市食安委主任,16个街镇食安委主任均由党委、政府负责人共同担任。市级及街镇各设食安办,每年组织召开食安委全体工作会议,部署落实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印发《天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等工作机制。今年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复审工作启动后,市食安委及时印发《关于做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复审迎检工作的通知》,与各成员单位、各街镇签订《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复审目标责任书》,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复审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3.法规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天长市“十三五”“十四五”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关于落实党政同责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了涵盖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农村集体聚餐、餐厨垃圾、举报奖励、行刑衔接等各项制度性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规范操作食品安全法规制度体系。
4.风险管控。按照《天长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通报等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会,邀请市级专家进行会商,对异常情况研判分析并及时报告。目前,由市疾控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监测网络已实现区域全覆盖。全市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共18家,近三年来共上报聚集病例1877例,市疾控中心对聚集病例全部进行调查,经调查所发生病例和食源性疾病无关。
5.源头治理。全面推行耕地分类管理,落实耕地质量保护措施,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提升耕地质量。加强合作社产地环境管理,开展耕地土壤质量动态监测,设立16个耕地地力监测点,形成耕地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和耕地地力监测报告。全面推进农药销售实名制,落实农药减量行动,我市7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天长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统一部署,有序推进新农药筛选贮备及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所有病死动物均送至天长市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处理。
6.粮食质量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对粮食的收购、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监测与检测。在粮食收购场所,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公布上墙,检验仪器配备齐全,要求粮食收购者原始检验单保存完整并与收购码单质量指标一致。超标粮按照《天长市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处理,作为定向饲料粮单独储存。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收购原粮前要求全市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开展新粮质量调查并将结果汇总上报,市粮油质检中心对调查结果进行复核,配合滁州市质检站开展每季度一次的“放心粮油”抽检。配置粮食烘干服务设施,全市共有烘干设备11台,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7家,民营企业4家,分布于区各粮站及民营加工企业,日烘干能力为2400吨/日,满足区内粮食烘干能力。
7.过程监管。实行食品相关产品许可告知承诺制和安全风险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制定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环节监管工作计划,开展全覆盖检查。2021年完成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9436户次,开展食品双随机检查67户次。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实行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每年春秋两季开学期间,市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开展学校供餐食品安全全覆盖检查,并对自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学生集体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学生用餐安全。严格执行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长江流域禁捕、反食品浪费等有关规定。建立我市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行动组,对各农贸市场重点摊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市场内无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建立我市“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对农贸市场及餐饮单位执法检查,建立淡水产品索证索票制度,广泛宣传长江禁捕禁渔知识。
8.食品抽检。制定年度食品安全抽检计划。2020年落实完成农业部、市级各类抽检任务68批次,监测合格率100%;近三年完成食品监督抽检4973件,共发现不合格样品61件,合格率98.77%。在市政务网便民栏目“食品安全”板块及时、全面公开抽检结果及后续处理情况,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食品各环节监督抽检以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开展重点食品抽检监测,聚焦冷冻饮品、饮料、豆制品、肉制品、乳制品、糕点等消费量大及风险易发的重点品种,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和批发市场等区域。
9.监管执法。有力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制发天长市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创新执法方式,加强宣传和失信惩戒。自“铁拳”行动开展以来,已开展针对药残超标畜产品、“瘦肉精”肉类、“山寨”酒水饮料、节令食品虚假广告、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5项专项执法行动。1件案例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选为民生领域典型案例,4件案例被省市场监管局选为民生领域典型案例。加强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公安、市场监管和海关的联动,组织开展“国门守护”等专项执法行动,2019年以来,市公安局共接收市市场监管局移送的各类线索12条,市市场监管局共立案办结食品案件282件,办结率100%,无程序违法等严重问题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
10.集中整治。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集中整治。重点检查企业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铜绿假单胞菌是否超标等方面;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重点检查企业原材料索票索证、车间温控设施、设备设施清洁消毒记录等方面;检查获证大米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农药残留是否超标、重金属等污染物是否超标、标签标识是否规范等方面;检查食品小作坊,重点检查企业资质、生产环境、进货查验等方面。近三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723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者5214户次,排查整改各类问题230多个。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集中整治。针对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不规范、无证照经营、超经营范围、流动经营等现象,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严格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完善“一户一档”监管档案。开展校园周边集中整治,检查食品经营户经营场所卫生、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健康证持证情况。近三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947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6063家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409家次,排查整改各类问题200多个。筑牢餐饮服务环节疫情防控屏障。对我市餐饮商会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各餐饮企业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一律不得承办酒席宴会活动。强化餐饮企业巡查力度,严格“进门戴口罩+扫安康码+测量体温”及“公筷公勺”“现场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婚事缓办、白事简办、其它事不办规定,坚决取缔聚集性宴席,发现一起,驱散一起。全市餐饮企业因疫情防控退订酒席4000余桌,疫情期间聚集性宴席得到全面禁止。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清理整治。以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超市、批发市场、母婴用品店、网络电商等婴配乳粉经营场所为重点单位,围绕特殊食品超许可范围经营、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等问题,重点检查经营户亮证经营、进货查验、专区(专柜)销售提示牌设置等情况。近三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次,检查特殊食品经营单位770家,专区专柜到位数572家,“三提示一承诺”到位数334家,排查整改各类问题40多个。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集中整治。检查全市所有获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重点对纸杯的苯类溶剂残留、食品用塑料袋的成分鉴定、一次性餐饮具的重金属、日用陶瓷餐具的铝和钡等进行非常规项目监测。近三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27人次,检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30家次,排查整改各类问题16个。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严查“三专、五证、五不”要求是否落实到位,倒逼实现“全报备、全检测、全赋码”,检查冷链食品相关单位397家次,设立滁州市首家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已报备进口冷链食品212批次,共计1528872.32kg吨。
11.社会共治格局。积极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等第三方作用。建立健全行规行约,引导企业自律规范经营。同时,挖掘社会力量,积极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社区居民、志愿者等社会各界监督作用,以多种形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社会治理。2021年,市食安办联合各镇街食安办发起200多名实名注册的天长市新时代文明实践食品安全志愿者“上岗”,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管力量得到充实。探索实践“互联网+食品安全”,以网络直播的方式开展“周四食安你我同查”,推动食品安全检查公众化、监管工作阳光化。借助第三方力量,共同协助监管部门开展市场规范与整治、固定办酒场所风险评估、校园食品安全督查等工作。聘请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志愿者,开展社会监督、科普宣传、志愿服务等,共同构筑起政府监管、部门协同、行业自律、企业负责、公众参与、媒体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加强食品安全“四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目前,我市共有食品安全“四员”354名,由街镇食安办定期对“四员”进行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培训,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监管履职能力,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四员”桥头堡作用。落实食品安全普法责任制。制发年度市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和社区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认知水平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每年与全国同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近三年合计发放宣传资料近2万份,宣传品1万余件,开展食品安全讲座200余场次。加大食品安全消费维权力度。依托12315平台,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线上线下一体化,食品类消费投诉举报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二)能力建设
12.经费投入保障。近年来,我市财政不断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保障力度,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稳步运行。2019-2021年,我市财政共累计投入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558万元,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经费820万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185万元。
13.基层装备保障。市市场监管局所有基层监管机构(17基层所),均具备独立业务用房,面积均达200平方米以上,设置办事大厅、办公室、快检室、会议室、调解室等区域模块,功能设置及布局科学合理,能够满足实际工作需要。近年来,先后投入180.61余万元用于基层执法装备购置、快检室建设、检测设备配备,在达到标准市场监管所的基础上,进一步配齐配强基层设备,提升基层监管执法保障水平。
14.监管专业化。加大市场监管力量,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为食品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同时配备分管副局长及专管员;局机关设置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与流通安全监管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3个食品安全监管直接业务股室;此外,设置信用与个私监管股、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管股、综合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消保委秘书处5个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业务部门。强化执法力量,基层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执法大队、17个基层市场监管所共78名专业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所有人员均取得执法资格。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确保执法人员100%接受培训,且培训时间不低于40学时。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成立食药环知侦查大队,建立执法协作、提前介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两法”平台加强食品安全违法信息共享。
15.检验检测。近年来,年度食品安全抽检量均超额完成年度抽检任务,其中2019年1312件、2020年1927件、2021年1734件。完成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抽检量分别是2019年1320件,2020年1272件,2021年1-10月945件。加强本地区检验检测机构相应检验能力建设,目前我市已有1家获得CMA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具备食品或食品相关材料检验资质,为社会和政府提供公证数据。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全市23家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均建立了食品快速检测室,17个街镇市场监管所均配置标准化快检实验室,并于工作日免费向市民开放。通过政府抽检、市民送检,企业自检,第三方补充,构建“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验监测体系。
16.应急处置。制定《天长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天长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天长市进口冷链食品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应急处置预案》等文件,完善事故调查等工作流程,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制度保障。先后承担“安徽省茉莉花节全民健身运动会”“两会”“中高考”等40余次大型餐饮保障任务,2020年承办滁州市食品安全突发事故(Ⅳ级)实战应急演练。
17.风险交流。近年来,根据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邀请市医疗机构、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及市疾控部门长期从事食品安全、食源性疾病防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沟通交流。
18.科技支撑。市科技局联合市科协、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全市部分镇街和社区开展咨询服务活动,宣传讲解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接受咨询,散发各类科普资料。举办种植业、养殖业培训班,邀请知名专家教授来我市开班授课。选派14名涉及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等方面的科技特派员为涉农企业和家庭农场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企业、科研院所围绕食品安全领域开展科研项目研究。围绕食品安全组织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0多项。2021年,组织安徽农垦集团雪里香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省级乡村振兴项目一项,获得立项资金15万元。组织食品企业申报本市智能装备研究院项目,目前共有4家入围,有望获得专项资金支持。
(三)生产经营状况
19.管理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自查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工作规范。目前,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均已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置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加大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投入,实现食品企业自查覆盖率100%。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工作。全市食品单位负责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每年参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集中培训不低于40学时,监督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100%。全市在营食品小作坊依法登记建档并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市区9处临时摊点群及其他便民服务摊点共221家也均已登记建档,严格落实持健证上岗,建立食品来源登记台账。
20.过程控制。全市食品生产者均依法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评自查,主动监测其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存在隐患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100%。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均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生产加工过程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安全相关规范要求。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100%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管理体系。在全市大中型商场超市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强化食品安全自查并定期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落实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单位过程控制,利用“明厨亮灶”等手段,督促全市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规范操作,确保经营过程、场所环境、人员管理等符合规定。餐厨垃圾全部实施集中收集处置。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规范,通过实施体系管理、4D管理等,全面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管理水平。落实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过程控制。制定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经营安全规范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市学校食堂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都实行集中定点采购。落实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大型食品批发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过程控制。全市各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均已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相关制度。落实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过程控制,对网络第三方外卖平台中本市商户的广告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开展面向辖区内各类网站和网店广告专项监测工作,通过与第三方技术企业合作,加强线上主动监管能力,严打网络销售禁售商品、发布四品一械类违法广告等行为。
21.产品追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深化HACCP和IOS22000等先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成果,推动食品生产提质增效。2021年在已完成嘉士伯啤酒(安徽)有限公司、天长市天香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15家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又拟定推动6家企业,以点带面、点面结合、逐步推广,引导发挥企业带动作用,进一步拓展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工作的深度、精度和广度。
22.责任保险。按照“先行先试、分步推行”的原则,强化宣传引导、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动员学校食堂积极参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并在集体用餐配送、大型餐饮、企业食堂、农村办酒场所等重点场所积极引导推进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目前,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参与投保率10%,覆盖肉蛋奶和白酒食品业态,2021年累计保费2.8万元。全市共有18家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农村办酒场所、16家学校(幼儿园)完成食安险投保工作。
23.诚信文化。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在年度培训中开展诚信守法教育活动。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诚信守法教育活动,建设诚信守法企业文化。开展“放心消费在天长,诚信企业大家评”活动。由社会各界推荐了30家备选企业参与此次投票活动。在活动期间,共有529万人点击查看投票活动链接,15万人次进行在线投票,最终,活动票选出的15家企业被授于“天长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二、天长市创建成效及特色亮点工作
立足天长实际,大胆探索实践,着力解决长期影响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总结出具有天长特色的创建经验。
1.理顺食品安全责任机制。形成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食品安全社会共同监督的“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社会参与”共治共管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各级食安办统筹协调及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四员”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协助执法等方面作用,强化对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和指导,依托全市综治网格化平台,形成450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网络。
2.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推进智慧监管和“互联网+食品安全”,在农贸批发市场和菜市场建立食用农产品“一户一档”“一户一屏”,将智慧监管渗透到市场监管中;实行审批前置监管,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环节提前介入,严控餐饮环节尤其是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品经营许可;完善食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天长市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现已有嘉士伯啤酒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加入;推广4D管理模式,在全市大中型餐饮企业和校园食堂探索推行食品安全4D管理模式,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3.引导食品产业抱团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围绕市场服务更具体化、更精细化、更标准化的“三化”目标,依托行业协会工作站平台,在食品质量提升、地方“名特优”品牌建设、放心消费创建三大工程上下“大力气”,积极为食品企业提供对口帮扶,努力营造良好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全市食品行业更好更快地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良好成效。2020年,安徽省首家食品行业协会工作站落户天长市;长三角食品安全“名特优产品”展示会—“徽味100”启动暨首次营销洽谈会在我市顺利召开,扩大了我市食品企业在长三角地区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增加了天长食品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4.打造食品安全治理典范。推进“放心消费”体系建设,通过示范引领提升食品安全,现已建成石梁社区、天发广场、吾悦广场3个放心消费示范街区;推动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管新格局,筹建食安志愿者队伍,实名注册200多名志愿者,形成一股具有较高专业性、较强使命感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队伍,并与各方资源实现良性互动,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目前已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科普活动、培训体验活动、“周四食安查”“你点我查”志愿服务活动等20余场,为监管部门提供各类食品违法及安全隐患线索100余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管力量得到充实。
5.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印发《天长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的通知》,落实政府属地管理、明确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2021年5月,市政府组织召开创建活动启动会,市农业农村局对创建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相关部门。通过各种媒体、食品安全宣传周、科技下乡等方式宣传创建安全县,让创建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参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依法生产,诚信经营,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尽责,让社会各界满意,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心放心。
6.守牢防疫安全底线。面对我市特殊的地理区域,为坚决斩断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全市各疫情防控部门根据职责,坚决做到主动发现、快速排查、精准管控、协同配合、督促落实,做好冷链食品生产加工端、市场端、消费端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在滁州市首家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完成驻仓监管队伍、核酸检测队伍、预防性全面消毒队伍建设,抽调2名执法人员实地驻仓进行现场监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又专项拨款100余万元,将原有政府监管仓进行升级改造,建成全省首个符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南标准的政府集中监管仓,有力地促进了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质效。
三、自查结论
经过全面自评自查,天长市严格按照创建要求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总体达到了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高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等标准,切实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符合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各项指标。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复审和评价验收为契机,始终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食安委、滁州市食安委的大力支持下,再接再厉,久久为功,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安徽省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治理措施,全力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有关事项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支持、鼓励社会监督,现将自查自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0550-7770660(天长市食安办)
邮箱:tcsab123@163.com
通信地址: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股
邮编:239300
天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1年11月08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