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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宁波市2019-202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突出成果的通知

2020-04-24 浙江-杭州-开发区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0年4月24日
建设快讯正文

各区县(市)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各直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省、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有关做好基础教育教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文件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于今年10月评选宁波市2019-202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突出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机构

  为使申报评选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成立评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朱达、张力鸣、何健明、周千红、俞冬伟等同志组成,朱达任组长,张力鸣任副组长。下设评选办公室,评选办公室设在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内。

  二、成果评选范围和要求

  基础教育教学突出成果评选范围包括基础教育各阶段、各领域取得的教学成果。凡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高校、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申报。

  基础教育教学突出成果要反映我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教研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中小学教材和教育网站建设等方面的成果,暂不列入本届奖励范围。

  申报的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在教学实践中获得明显效果,并在成果的推广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区县(市)、市、省以至全国产生一定影响。

  参加本次评选的成果必须为截至2020年7月已实践超过3年的教学成果。已获得过往届宁波市基础教育教学突出成果(教学成果奖)不在本次评选范围之内。

  三、申报推荐办法

  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及直属学校(单位)要参照国家级、省级有关评选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文件精神,认真对待教学成果项目筛选工作,对各项申报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并进行公示,把真正优秀、有特色,对教学工作有导向意义的行动研究成果推荐出来。

  (一)成果的申报材料要求

  每项教学成果申报包含以下三个独立文件:

  1.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宁波市2019-202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突出成果申报表》(附件2);

  2.成果报告。撰写《宁波市2019-202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突出成果总结材料》(附件3);

  3.附件。必要的辅助材料,主要指与成果密切相关的说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相关论文等,除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成果材料复印件外,其他相关材料一般不要超过50页;

  本次采用电子稿形式报送,三个独立文件制成word和PDF二种文稿格式(并存)打包上传至市评选办公室指定邮箱,总容量不超过120M。

  (二)区县(市)汇总后的材料报送要求

  以区县(市)为单位汇总本地成果材料,填写《宁波市第2019-202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突出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5),盖上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制成word和PDF二种文稿格式(并存)打包上传至市评选办公室指定邮箱。

  (三)申报成果限额

  1.鄞州区、慈溪市、余姚市、海曙区、市直属学校可各报8项。

  2.宁海县、奉化市、象山县可各报6项。

  3.北仑区、镇海区、江北区可各报5项。

  4.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杭州湾新区可各报1~2项。

  5.在甬高校、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可以单独审报。汇总初审后,以不多于8项参加评选。

  (四)申报方法与截止时间

  1.各区县(市)成果项目向本区域指定部门(一般为教研部门)报送,在区域内进行前期筛选工作,筛选后区域推荐项目于2020年9月30日前报市评选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2.市直属学校(单位)、在甬高校、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成果项目,直接报送市评选办公室,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5日。

  四、评选方式

  由市教育局成立的评选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各项评选工作,评选办公室负责评选的具体工作。

  评审程序:评选办公室受理成果,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三轮评选;评审领导小组审议获奖提名,决定拟获奖成果名单;

  公示拟获奖成果及异议处理;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公布评选结果。

  五、奖励办法

  根据《宁波市基础教育教学突出成果奖励实施细则》,将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由宁波市教育局颁发证书,并保留优先推荐省、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目资格。

  教学成果评选实行争议期制度。争议期为评选结果公示后的10天,凡有争议的项目,在争议解决前,不能获奖。

  六、其他事项

  (一)区各县(市)、市直属学校(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届基础教育教学突出成果的推荐工作,指定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成果报送工作。

  (二)本文件的相关附件可在宁波市基础教育研究网上下载。

  (三)市基础教育教学突出成果评选办公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文苑路462号,邮政编码:315100;联系人:刘倩,电话:87680819;申报指定电子邮箱:937211739@qq.com。

  附件:1.宁波市2019-202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突出成果申报须知.docx

     2.宁波市2019-202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突出成果申报表.docx

     3.宁波市2019-202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突出成果总结材料.docx

     4.宁波市2019-202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突出成果申报材料电子文档格式编制要求.docx

     5.宁波市2019-202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突出成果推荐汇总表.docx

  宁波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4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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