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朝阳沟8.(略)强降雨水毁渠体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沂南县朝阳沟8.(略)强降雨水毁渠体修复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项目概况:(略)
4、资金来源:(略)
5、标段划分:(略)
6、招标范围:(略)
7、计划工期:(略)
8、工程质量:(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注:(略)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不见面开标操作规程”。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根据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收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对于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证书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在线电子签到,投标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略)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略)年(略)月(略)日
监管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