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略)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挂牌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 ,湖南联交所在公告约定的竞价时间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方进行动态报价确定承租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湖南联交所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营业额提成比例(略)%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经营合同》。 6、承租方经营的西式餐饮品牌应为国内外连锁品牌,且有较高的知名度,被大众所熟知。意向承租方必须提供成交本项目意向经营的品牌资料及经营品牌产品清单,其中属于品牌直营的,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品牌资料介绍及该品牌对应的商标注册证书;属于加盟品牌经营的,须提供加盟品牌所属公司营业执照、品牌资料介绍、加盟品牌商标注册证、加盟品牌授权证明(截至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授权证明处于有效期内。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的,须书面承诺,该品牌授权在本项目租赁期限内持续有效)。 意向承租方须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1)在各级别城市直营或加盟门店达到(略)家,或在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或省会城市开有5家以上(含5家)直营或加盟门店,门店经营品类与本项目相匹配;其中意向承租方属于品牌直营的,须提供直营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名称为意向承租方分支机构)、门店定位图片及门头照片(门头照片中含商标品牌信息)或提供加盟店的加盟合同、门店定位图片、门头照片(门头照片中含商标品牌信息)及参与加盟店管理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协议、供货清单、加盟店管理培训等);意向承租方属于加盟品牌经营的,须提供自营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名称为意向承租方分支机构)、门店定位图片及门头照片(门头照片中含加盟品牌商标信息);如意向承租方自营店由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须提供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意向承租方关联的证明材料,即须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者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主体为意向承租方)或近三个月银行工资流水(工资发放主体为意向承租方);如意向承租方自营店由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且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为意向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或董事或监事,或经营者为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的配偶的,只需提供与上述身份有关的证明材料,无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驰名商标的意向承租方,其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匹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在国际上市或中国主板上市的公司,其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匹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中国 (略) 强或世界 (略) 强企业(认定时间:(略) 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依法注册的法人或法人设立的分公司,具有行业必要从业执照或资质,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满足本次招租要求,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8、承租方须承诺在以前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过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前一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银行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无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 9、承租方不得被列为“失信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承租方需向出租方出具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的查询记录。 (略)、承租方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承租方需向出租方出具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的查询记录。 (略)、出租方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有控股及关联关系的公司只能选择一家公司参与,不能联合参加竞租。如出租方发现有关联关系的公司中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参与同一标段的竞租,则将被同时取消参与资格。 (略)、目前与出租方有合作史的公司,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本项目公告报名截止日前,在出租方处无(略)年(略)月(略)日前的账期欠款(报名截止时统一查询); (2)不得在合作历史中有重大违约、黑名单记录。 (略)、以下情况将作为响应被否决的依据: (1)三年内意向承租方公司法人在信用中国有“失信执行人”记录; (2)三年内意向承租方公司法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黑名单”记录且未被移出; (3)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的; (4)承租方同一法人旗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有上述“失信执行人”“黑名单”记录但未如实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 (5)近三年内与出租方合作历史中有重大违约、黑名单记录、截至报名结束对出租方有欠款等任一情况的。 (略)、承租方在签订《租赁经营合同》之日将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略)、严禁承租人将该场地的经营权私自转让、转租、分租、抵押或与他人合资等,否则出租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其他要求: 针对本公告对本项目的未尽事宜如:(略)附件下载)。意向承租人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