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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台传祺牌电动小型轿车打包转让(呼市城市资产公司)(国资监测编号GR2024NM1002959)

所在地区: 内蒙古-呼和浩特-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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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项目名称 (略)台传祺牌电动小型轿车打包转让(呼市城市资产公司) 项目编号 N(略)CL(略)
挂牌起始日期 (略)-(略)-(略) (略):(略) 挂牌截止日期 (略)-(略)-(略) (略):(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基本属性 车牌号 见附件 注册日期 见附件 年审期限 见附件
品牌型号 见附件 发动机号码 见附件 车架号 见附件
排量 燃油种类 电动 变速箱 见附件
里程表公里数 以勘验为准 车辆类型 见附件 车辆颜色 见附件
车辆现状 商业险 以勘验为准 交强险 以勘验为准 违章情况 以勘验为准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略).(略)
评估基准日 (略)-(略)-(略)
评估机构 内蒙古利亿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略).(略)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 内蒙古蒙奥首汽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略)年第二次专题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青城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请各意向受让方认真勘验车辆,自行留存照片、视频等勘验资料,认真核实车辆型号、车架号、发动机号等车辆过户相关信息,了解车辆现状,报废年限,车辆过户、提档等相关业务政策,并需承担对应风险及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放弃受让。

公告中的车辆参数及附表均来自转让方提供,仅供参考,请各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核实车辆相关信息。

标的大部分车辆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车,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运管、车管部门了解其过户、提档的政策,受让后不得以此为由放弃受让,否则视为违约。

1、本次处置车辆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评估报告在中心备查。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

4、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务必须向中心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或未按公告约定办理转移登记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受让方声明:(略)

7、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8、车辆开具发票事宜勘验时请与转让方详细了解。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标的交付转让方将分二批进行,受让方须按中心收款信息,分二批次将交易价款转至中心

受让方资格 条件

标的交割

1、本次标的交付转让方将分二批进行,受让方收到中心按批次的收款信息3个工作日内按批次将交易价款、服务费支付至中心,中心在收到该批次交易价款、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车辆交接通知单》,转受让双方据此办理车辆交接及过户手续。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提车后须自行去该车辆登记机关办理车辆转让登记手续,须在提车后(略)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转让登记手续。

3、受让方须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车辆转让登记证明。

4、如因车辆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导致无法办理转让登记等情形的,经转让方确认后,转让方收回车辆,由此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中心无息退还交易价款、服务费及保证金。

5、受让方如需将车辆提档、过户至异地,须自行了解当地车辆过户相关规定,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一、意向受让方应将保证金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的转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二、在收到中心收款信息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中心支付该批次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并按《车辆交接通知单》与转让方办理车辆交接、提档过户事宜。

三、本次处置车辆的相关要求:

1、须按批次将车辆全部交接。

2、车辆必须办理转让登记手续(车辆号牌不随车转让)。

3、车辆转让前存在的交通违章(罚款、扣分),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4、车辆过户、提档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脱检罚款、脱检扣分、缴纳车辆保险、补检车辆、车辆转让登记相关税费、托运、维修、补办证件、变更使用性质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略)
竞买报名 报名时间 (略)-(略)-(略) (略):(略)
报名手续 见附件下载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略)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略)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的;

(2)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中心的;

(3)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未按批次提取全部车辆的;

(4)受让方受让车辆后,未按照规定时间向转让方提供转让登记证明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中心业务规则的。

处置方法:

(1)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一次性向中心交纳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转让方核实车辆转让登记证明,并向中心出具《车辆过户完毕说明》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略).(略)
自由竞价时间 (略)-(略)-(略) (略):(略) 延时竞价周期(秒) (略)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修先生
咨询电话 (略)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
技术支持
其 他
竞价报名请到网址:(略)
查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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