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投标人资质条件:(略)[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略)[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资质;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略) (6)其他 ①□ 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 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略) ⑤□ 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7)?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略)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略)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略)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略)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略) ②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 □不予认可; □以下情形予以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略)%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③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略)
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略)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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