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乘风湖排水分区调蓄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
招标公告<>
(评定分离)<>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市乘风湖排水分区调蓄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以庆让发改发[(略)](略)号文件、初步设计以庆让发改发[(略)](略)号文件批复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申请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及区政府投资等。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略)<>
2.4计划工期:(略)<>
2.5招标范围:(略)<>
2.6质量标准:(略)<>
2.7标段划分:(略)<>
2.8控制价:(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资质要求:(略)<>
3.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略)<>
注:(略)<>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略)〕2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初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注:(略)<>
(2)项目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投标人于开标前连续3个月为本项目项目机构所有成员缴纳社保(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除外。(按要求提供承诺)<>
(3)投标人拟派项目机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 起)已无在建项目。(按要求提供承诺)<>
3.4信誉要求:(略)<>
提供“信用中国”(https:(略)<>
3.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资格审查方式:(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略) 年09月(略)日(略)时(略) 分至(略) 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4.2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略) 年(略)月(略)日(略) 时(略) 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 ,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略) 年(略)月(略) 日 (略) 时(略) 分<>
8.2 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
9.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略).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略).联系方式<>
(略).1 招标人<>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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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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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略)<>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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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4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该招标项目监督部门:(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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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其他事项说明/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