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概况(见下表)
出让地块的详细规划条件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新建项目应按照海绵城市理念及有关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
本次出让土地现状出让,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二、竞买人范围
本次挂牌活动,被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宿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竞买人,不得参与土地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原件(挂牌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略)-(略)#地块要求:(略)
三、公告、挂牌时间、挂牌地点、报名时间
本次出让公告日期为(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挂牌时间自(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止,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应于(略)年(略)月(略)日前提出竞买申请,提交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挂牌期间,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拍卖大厅举行现场竞价会,公开竞价。本次出让设有底价,并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主持人宣布挂牌不成交。
四、报名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采取网上报名,竞买人须在挂牌报名截止时间前,凭数字证书(ca)登录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上传挂牌出让文件中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名资料,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审查。竞买人需承诺所上传的电子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提供原件材料现场复核。如发现电子材料与纸质原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没收其竞买保证金,同时列入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依法追究竞得人的相关责任。
ca办理方式:(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查阅。
(三)出让人不集中组织意向竞买人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也可联系出让人进行现场踏勘。
(四)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宿州市境外的(属宿州市境内企业,如需在项目所在地辖区内另行注册全资子公司的,须在报名时作出书面申请),须自成交之日起(略)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一个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五)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受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或提出抗辩”。
六、联系方式
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联系人:(略)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略)
七、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略)
账号:(略)
宿州农商银行三八支行:(略)
工行宿州市分行埇桥支行:(略)
光大银行宿州分行:(略)
中行宿州凤池支行:(略)
建行宿州科技广场支行:(略)
徽商银行宿州磬云路支行:(略)
交通银行宿州分行营业部:(略)
注意事项:
1、土地竞买保证金须按时转入以上账户,延迟缴纳或缴错账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2、账户任选一个,如分笔转款,必须转入同一银行账户。
3、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如xxx宗地竞买保证金。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