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产业示范基地污水处置二期项目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卫产业示范基地污水处置二期项目特许经营(招标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略)
污水处理工艺:(略)
污泥处理工艺:(略)
臭气处理工艺:(略)
上述工艺方案、工艺设计等均为项目可行性论证过程文件,项目最终建设方案以特许经营者备案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文件为准。但特许经营者最终选择的工艺方案、设计等应优于或不应低于上述工艺方案、设计等。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略).(略)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略)
环卫产业示范基地污水处置二期项目特许经营:(略)
投融资结构:(略)
特许经营实施方式:(略)
特许经营期限:(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环卫产业示范基地污水处置二期项目特许经营:
资质要求:(略)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略)
财务要求:(略)
主要人员要求:(略)
信誉要求:(略)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参照《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本项目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略)%;
(2)本项目为太原市市级项目,太原市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项目的联合投标方或项目公司股东;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法:(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递交地址:(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方式:(略)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略)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略)
电话:(略)
九、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山西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太原市城乡管理局官网》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