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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四好农村路”新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所在地区: 湖北-恩施-恩施市 发布日期: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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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利川市“四好农村路”新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四好农村路”新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证(略)-(略)-(略)-(略)-(略),利川市交通运输局以利交审批[(略)](略)号、利交综计[(略)]5号、利交综计[(略)]1号、利交综计[(略)]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交发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略)%。招标人为利川市交发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润友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略)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略)
2.3其他:(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略)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略)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略)
异议联系方式:(略)
备注: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招标人邮编:(略)
招标人联系人:(略)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略)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略)
代理地址:(略)
代理邮编:(略)
代理联系人:(略)
代理联系电话:(略)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略)年(略)月(略)日
附录:(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勘察资质最低要求:(略)

3.1.2设计资质最低要求:(略)

3.1.3施工资质最低要求:(略)

3.1.4施工资质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5项目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略)

(2)设计负责人:(略)

(3)绿色产业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略)

(4)公路工程项目总工:(略)

(5)安全负责人:(略)

注:

上述人员为投标时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上要求。一旦中标,依照相关法规或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人员不能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的情况时,投标人应无条件增加相应的人员直至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1.6业绩最低要求:(略)

①公路工程设计业绩;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③公路工程施工业绩;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略)

3.1.7财务最低要求:

近三年度((略)、(略)、(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亏损(提供财务状况表或提供近三年度未亏损的承诺书,企业成立若不足三年,自公司成立之日算起)。

3.1.8信誉最低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总工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6)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略)】(略)号、恩施州人社函【(略)】(略)号)文件精神,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公路工程施工企业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在湖北省(略)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列为D级、未被交通运输部(略)年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列为D级。

((略))公路工程设计企业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在湖北省(略)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列为D级、未被交通运输部(略)年全国公路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中列为D级;

((略))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略)

注:(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

(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本项目的公路工程施工单位担任,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

(5)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获取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略)

备注:
详细内容或附件请点击链接查看 https:(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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