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勘察资质最低要求:(略) 3.1.2设计资质最低要求:(略) 3.1.3施工资质最低要求:(略) 3.1.4施工资质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5项目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略) (2)设计负责人:(略) (3)绿色产业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略) (4)公路工程项目总工:(略) (5)安全负责人:(略) 注: 上述人员为投标时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上要求。一旦中标,依照相关法规或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人员不能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的情况时,投标人应无条件增加相应的人员直至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1.6业绩最低要求:(略) ①公路工程设计业绩;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③公路工程施工业绩;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略) 3.1.7财务最低要求: 近三年度((略)、(略)、(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亏损(提供财务状况表或提供近三年度未亏损的承诺书,企业成立若不足三年,自公司成立之日算起)。 3.1.8信誉最低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总工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6)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略)】(略)号、恩施州人社函【(略)】(略)号)文件精神,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公路工程施工企业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在湖北省(略)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列为D级、未被交通运输部(略)年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列为D级。 ((略))公路工程设计企业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在湖北省(略)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列为D级、未被交通运输部(略)年全国公路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中列为D级; ((略))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略) 注:(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 (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本项目的公路工程施工单位担任,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 (5)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获取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