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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4年度)施工

2024-09-30 黑龙江-哈尔滨-南岗区
所在地区: 黑龙江-哈尔滨-南岗区 发布日期: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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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饶河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略)年度)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河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略)年度)饶河县水务局关于《饶河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略)年度)实施方案》的批复水发[(略)](略)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资金来源为政府一般性债券资金。招标人为饶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朗宜(黑龙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略)<>

2.4招标范围:(略)<>

2.5质量标准:(略)<>

2.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略)<>

2.8计划工期:(略) 天,计划开工日期 (略)年(略)月(略)日;计划完工日期 (略) 年(略)月 (略)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近3个月((略)年6月-(略)年8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略)】(略)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3.3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应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略)<>

3.5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略)<>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略)<>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略)<>

6.2开标时间为:(略)<>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http:(略))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略)<>

9.4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略)、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zzlyztb@(略).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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