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满足以下(1)、(2)项资质条件 <>
(1)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要求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2)施工资质:(略)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由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
(5)除了联合体协议书、招标文件中特别明确需要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字、盖章的资料外,其他文件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规定签名或盖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人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