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金陵分公司塔盘\Φ(略) S(略)+Q(略)B(招标编号:(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
|
|
1 |
塔盘\φ(略) s(略)+q(略)b |
1.(略) |
套 |
2 |
塔盘\φ(略) s(略)+q(略)b |
1.(略) |
套 |
3 |
塔盘\φ(略) s(略)+q(略)b |
1.(略) |
套 |
4 |
塔盘\φ(略) s(略)+q(略)b |
1.(略) |
套 |
5 |
塔盘\φ(略)/φ(略) s(略)+q(略)b |
1.(略)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或技术支持单位应具有丰富的设计经验和技术能力,如北京泽华化学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苏尔寿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长沙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且技术方案已通过中石化金陵分公司及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审核;投标商应有塔内件自主专利技术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协议(合作期从招标公告之日算起至少2年),提供专利证书或合作协议;投标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和技术不侵犯他人专利,如有侵权行为,投标人负完全责任;不允许专利商或技术支持方授权两家及以上投标商参加本次投标,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投标商使用同一技术支持方的授权参与投标的,则同时否决;投标商应具有“certificate of membership in fractionation research,inc”。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商从(略)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套内径8.4m及以上塔内件制造使用业绩且正常运行4年及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应的业绩表、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完全体现相关参数的,还需提供技术协议或制造图纸等),若买方有第三方技术支持的,则上述业绩的技术支持方需和本次投标报价的技术支持方相同,若不同,则业绩无效。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1.投标人承诺完全满足买受人提供的4份塔内件技术附件要求。
2.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和商务偏离表,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2)因投标商原因使塔设备考核性能指标不能达到请购文件提出的性能保证值时,投标商进行免费整改,整改一切费用(含工程费用)由投标商承担,若经一次整改仍不能达到请购文件提出的性能保证值,视其技术指标不合格,不支付货款。
对合同条款任何一条提出偏离者,否决其投标。
(3)截止开标之日(标书递交截止时),投标商在中石化物资供应资源管理系统中不应处于停用状态(无论什么原因)。投标人生产的产品,不应出现有质量、安全问题,被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职能处室、金陵分公司正式取消过或暂停过业务的。
(4)投标商需书面承诺其主要材料分包商名单必须全部来源于中国石化物资供应资源管理系统内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
至
(略)年(略)月8日(略)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略).(略)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略)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略)年(略)月(略)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略)
7.投标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资质和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3)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新版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四个操作手册》。
(4)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5)本标为电子标,操作流程见网站网站首页的操作手册(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引)或咨询系统客服(略)转5。
(6)购买标书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特殊情况除外,以系统状态为准),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重新招标项目的保证金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流程和金额正常支付。
(7)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计入供应商诚信评价。
(8)费用支付问题请询(略)-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略)转5。
(9)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略))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略))保证金递交说明:(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