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建邺路76号2-6层房产出租

所在地区: 江苏-南京-秦淮区 发布日期: 2024年9月30日
招标代理: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业主: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采购正文

编号:(略)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委托,就其出租建邺路(略)号2-6层房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出租方:(略)

1.2 出租标的:(略)

1.3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略)

1.4 挂牌起止日期:

(略)年9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

1.5 接受报名时间:(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1.6 交易方式:(略)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 坐落位置:(略)

2.2 有无房产证:(略)

2.3 建筑面积(㎡):(略)

2.4 建筑年代:(略)

2.5 出租用途:(略)

2.6 附属设施:(略)

2.7 其他说明:

(1)楼层:(略)

(2)装修程度:(略)

(3)目前租赁状态:(略)

(4)本次招租标的整体出租,不拆零。

3. 租金价格及支付要求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略)

3.2 租期(月):(略)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略)

3.4 租赁押金(万元):(略)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自然人须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营业执照中经营者姓名与登记人一致)。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用于包括但不限于重油餐饮、酒吧、KTV、棋牌室等可能影响周边环境的业态。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5)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办理消防、治安、环保等相关的证件及资质。

(6)意向承租方开发建设后,经营租赁期间,安全、环保等所有问题由意向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7)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5. 其他要求:

(1)租金递增方式:(略)

(2)承租方需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不可抗力,需对出租房产进行拆除的及出租方主管单位对租赁房产用途进行调整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4)本标的的承租期间的房屋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5)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发生非出租方引起的纠纷等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解决,与出租方无关。

(6)承租方须按时缴纳物业费、水、电燃气及公摊等相关费用。

6. 交易保证金

6.1 保证金数额:(略)

6.2 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

(1)经出租方审查,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需从意向方登记时所填写的本单位账户中采用电子化方式一次性汇出,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将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2)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无法办理;

(3)办理到账确认的方式为:(略)

(4)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6.3 保证金处置:

(1)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在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转抵租赁押金,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承租方确定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租人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略)

①协议出租的,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或拒绝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②以网络竞价方式被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拒绝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③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方、交易中心付清租金、租赁押金和交易服务费的。

④未按《房屋租赁合同》履约的。

⑤提供虚假资料或作出虚假承诺的。

⑥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

⑦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 办理意向报名手续及需提供的资料

(1)经签字盖章的意向承租方登记表(登记时系统生成)。

(2)意向方为法人的,提供法人证书(在线调用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意向方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及营业者姓名与登记人一致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意向承租方须在登记期限内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用户平台,并通过产权交易业务管理系统完成登记手续,登记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上传。

8. 其他说明

(1)出租方承诺:(略)

(2)关于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具体权利义务的约定,以双方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的内容为准。

(3)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交付,本中心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租标的有本中心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本中心对出租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4)交易双方须在被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

(5)相关银行账户信息:(略)

9. 联系方式:

出租方:(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

(略)号-1.jpg

(略)号-2.jpg

(略)F (略)FC(略)
查看完整内容>>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
意 见
反 馈
在 线
沟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