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略)年增发国债)节余资金增做工程】【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略)年增发国债)节余资金增做工程(大泗镇)标段名称】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略)年增发国债)节余资金增做工程(大泗镇)已由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批准(略)年度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略)年增发国债)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函》泰高新发改[(略)](略)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法人为泰州市大泗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泰州市大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略)年增发国债)节余资金增做工程(大泗镇)(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略)
2.3本标段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略)
2.4本标段计划工期:(略)
2.5付款方式:(略)
②农民工工资支付:(略)
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略)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略)〕(略)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2.6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3.1.1营业执照:(略)
3.1.2投标人资质要求:(略)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略)
3.1.4投标人财务要求:(略)
3.1.5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略)
3.1.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略)
3.1.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1.8其他人员要求:(略)
3.1.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略)
3.1.(略)信用等级要求:(略)
3.1.(略)施工设备要求:(略)
3.1.(略)其他要求:(略)
(一)近2年内因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工程建设违约情形的;
(三)近2年内受到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建设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且影响期未消除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略)
4.1.2登录泰州市农业农村建设交易平台(网址:(略)
4.2购买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售价 ¥0。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略)(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略)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略)
7.2资格评审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投标人业绩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信用等级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略)款规定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技术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 |
专职安全员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其他人员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 |
社会保险 | 项目部主要人员(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提供(略)年3月至(略)年8月中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略)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 时,B 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 时,B 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略)
最高投标限价:(略)
7.4分值构成
总分:(略)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略)分 | 本工程采用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废标。 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略)分; 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每高 1%,在(略)分基础上扣 0.6分;每低 1%,在 (略)分基础上扣 0.4分;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数字,小数点后第 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最低得分为 0分。 |
2 | 项目经理业绩 | 2分 | (略)年1 月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金额≥(略)万元(以合同金额为准)的高标准农田项目(不含小农水、土地复垦项目)工程业绩,有1个得2分,最多得2.0分。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计分;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计分。 |
3 | 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 | 2分 | 1.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2.项目部其他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
以上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错误和计算错误外,投标报价平均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7.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如有)
本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分别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略)年增发国债)节余资金增做工程(胡庄镇);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略)年增发国债)节余资金增做工程(永安洲镇);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略)年增发国债)节余资金增做工程(大泗镇);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略)年增发国债)节余资金增做工程(野徐镇)。投标人可同时参加4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一个投标人在4个标段中最多只能在1 个合同项目上中标;开标、评标、定标按相应实际开标的顺序进行。详细情况见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
8.其他内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模块”,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略).备注
(略).1 特别说明:(略)
(略).2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 (略) 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略).3招标人供应材料(如有)价格不得调整,否则作废标处理。结算时按实际使用量扣除相应材料费用。
(略).4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略).5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如第二中标候选人已在其他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由第三中标候选人递补。
(略).6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略)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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