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孙吴县中央街排水管网新建改造及恢复路面工程项目已由孙发改【(略)24】52号,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地方匹配,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孙吴县城镇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标(北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孙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新建雨水管线(略)米,新建一体化雨水提升泵站一座:(略)<>
2.2项目编号:(略)<>
2.3最高限价:(略)<>
2.4建设地点:(略)<>
2.5工期:(略)<>
2.6招标范围:(略)<>
2.7本项目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金保障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任命书)。<>
其他要求:(略)<>
注:(略)<>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信誉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分别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提供公告发布之后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盖单位公章),网址:(略)<>
(2)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盖电子印章),近三年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被拒绝。<>
3.5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登记<>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下载时间为(略)4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4年(略)月09日(略)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略)4年(略)月(略)日09时(略)分;<>
5.2开标时间:(略)4年(略)月(略)日09时(略)分;<>
5.3开标地点:(略)<>
5.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
7.电子招投标<>
7.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7.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其中招标清单格式后缀名.hljzbx。制作出投标清单后缀名为.hljtbx.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9.其他<>
9.1线上投诉渠道<>
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略)<>
9.2线下提问、质疑渠道<>
宜标(北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9.3线下投诉渠道<>
孙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监督部门:(略)<>
电话:(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