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蓉招字〔(略)〕第(略)号
一、招标内容及所属项目:(略)星洲萃苑(二期)项目电梯设备的供应、安装及服务进行招标。星洲萃苑(二期)项目业主单位为赣州民晟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承建商为赣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本次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招标单位为赣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标方式:(略)
三、电梯名称、数量和主要技术参数:(略)
四、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五、备选品牌:(略)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提供上述设备的制造商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合法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制造商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略)
2、代理商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已取得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合法代理资格;
(3)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具有:(略)
(4)投标人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略)
3.具有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证明)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开标前8个月内任意连续 6 个月(不包含开标当月) 的社保证明材料。
4.投标人所投所有电梯(除餐梯)的曳引机整机、门机整机、控制柜控制装置必须为所投电梯制造商的原厂原品牌产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6、一个投标人只允许投一个品牌(餐梯除外)(每个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若同一品牌出现多家投标人,均按无效标处理),同时所有内容必须完整,不能只投其中的某一项(比如销售、安装、维保三项中其中的一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承诺按照赣市建字〔(略)〕(略)号文件执行:
(1)投标人(略)个月内(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2)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3)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虑到相关内容无法查询,投标人需提供一份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当自觉诚实信用投标,对投标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详见附件)。
9.投标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本项目拒绝其参与投标:
(1)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工程投标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要求退出中标的;
(2)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工程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
(3)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工程合同履约过程中,无正当理由停止履约或者不按合同要求履约的。
七、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的为准。
八、答疑事项:(略)
九、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且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电子CA锁自行前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其他类型(投标人)”身份中报名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略)
十、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公告时间:(略)4年9月(略)日至(略)4年 (略)月(略)日。
2、投标截止时间:(略)4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略),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及地点:(略)4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略)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当日场所安排告示牌)。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一份电子投标文件,按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打包、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传输递交,开标时投标人应用电子钥匙(对该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ca锁)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注:(略)
十一、本工程投标有效期:(略)
十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略)万元整。
(二)投标保证金截止到账时间:(略)
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方式缴纳。(1)投标单位应自行考虑其投标保证金出账时间,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在转账单上注明工程名称。如备注信息超过银行规定数字,可由投标人自行简写,但由于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标注不清晰,使得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系统产生误认的,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3)缴纳成功的投标单位必须返回电子化保证金系统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账户到账时间为准。(4)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作明确提醒和说明并对投标人进行了培训,因操作不当引起的纠纷、后果,中心均不承担责任。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其他内容与本条约定有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2.电子保函方式:
(1)投标人选择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的,可以从企业一般账户开具,并对其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投标人直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点击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线确认投标人信息并选择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为投标人在线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成功的电子投标保函系统自动确认生效,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操作手册详见pc端浏览器输入 https:(略)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电子保函的开具原则上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行公共资源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赣公管办〔(略)〕5号)及《关于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及推行电子保函的通知》(赣市发改政策字〔(略)〕(略)号及〔(略)〕(略)号)要求执行。投标人应当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申请电子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保函的开立。项目评审以投标人提交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缴纳情况的唯一评审依据。未按上述约定要求提交电子保函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放入电子保函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银行、融资担保公司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的格式要规范,内容要完整,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投标保证应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②担保金额;③保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④担保保证期限;⑤投标担保保证事项 (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⑥投标保函编号及查询网址或查询二维码;⑦保证人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投标保函按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保函》(推荐格式)开具。
(4)保险公司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应提供保险保单,保单内容应载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单有效期、保证担保事项、保险公司官网网址和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索赔条件(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限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略)
注:(略)
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提交虚假投标保函的,招标人应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核查结果报告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由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按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流程给予退还投标证金:
1、中标公示期满后,无特殊情况下五个工作日内退付该项目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付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四)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的;
②若发现投标人在本工程有围标、串标或投标资料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招标人可依法取消投标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
③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④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⑤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的;
(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递交:(略)
(2)缴纳方式:(略)
(3)履约保证金期限:(略)
(4)银行转账方式:
①必须从中标人基本帐户全额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转帐时应注明工程名称及用途),不接受现金。
(5)银行保函方式:
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文件,保证金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供赣州市辖区内营业网点银行出具的与合同工期一致或长于合同工期的工程保函(履约保函暂定保证期限为(略)日历天),否则视为履约保证金无效。中标人如果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履约保证金的银行保函中的受益人名称为招标人。投标人在办理银行保函手续时应要求经办银行对所出具的银行保函进行编号和注明查询电话。
(6)投标人采用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采用保险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方式的,须为“见索即付”保函,并由在赣州市辖区内具有营业网点的保险、专业担保公司开具(如为专业担保公司开具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是指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与其开展授信业务的专业担保公司,同时须对开具的保函须进行编号且注明保险、专业担保公司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如为外市保险、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还应注明在赣州市辖区内营业网点的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对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保证责任必须为连带责任。
(7)履约保证金的返还:(略)
(8)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事项履行完成之日前,中标人有义务及时更换已到期的工程保函,必须提前(略)天重新办理工程保函并交于招标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从任意应支付给中标人的款项中扣留对应金额的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无款项可扣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9)退还数额为履约保证金总额减去招标人扣除的各种罚款或违约金,若各项罚款超过履约保证金总额,招标人可从支付给中标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补足履约保证金。
十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略)-(略),邮箱rjxqzjj@(略).com
十四、联系方法:
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联系电话:(略)
招标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略)
监督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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