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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大榭开发区金莹商住2号楼501室转让交易公告

所在地区: 海南-海口-美兰区 发布日期: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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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项目名称

宁波市大榭开发区金莹商住2号楼(略)室转让

项目编号

QY(略)HN(略)-2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略)年9月(略)日

挂牌截止日期

(略)年(略)月(略)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宁波市大榭开发区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产权证号

用途

挂牌价

(元)

保证金

(万元)

1

宁波市大榭开发区金莹商住2号楼(略)室

(略).(略)

浙((略))宁波市大榭不动产权第(略)号

经营

(略)

4

标的情况

1、标的位于宁波市大榭开发区金莹商住2号楼,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

2、标的无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未出租,无第三方占用等情况,目前闲置中。

特别告知

1、本标的竞买报名通过海南产权交易网(www.hncq.cn)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2、本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如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对于能否办理土地及房屋过户的风险,受让方应当自行把握,转让方和海南产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标的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竞价前应对拟转让标的做全面调查了解,在竞买前查看公示的相关合同条款,并自行独立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一旦报名参与竞价,都将视同意向受让方已实际全面了解拟购标的物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已披露的信息),并完全接受和按现状接收房产,无论双方对现状的理解是否一致,实际面积与不动产权证面积是否有差异,均不影响成交价格和成交结果,成交后受让方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和抗辩。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略)

评估基准日

(略)年7月(略)日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情 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和取得购房资格,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购买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报名须缴纳保证金4万元,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成交后,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保证金多退少补。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到海南产交易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转让方将于竞价结束后第一时间将《产权交易合同》报转让方上级公司审批,待获得上级公司批复后三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正式版本以转让方上级公司批复为准,最终《产权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本公告披露信息相违背。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付清全部交易价款,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后,房屋在交接给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物业、水电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3、标的资产按现状进行转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瑕疵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意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房产、因自身原因或因未了解清楚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而无法完成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

4、本次标的资产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标的资产所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分别承担,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税费及房产过户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手续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交割

1、受让方自行办理所受让标的资产的变更及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

2、其它未尽事宜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4万元,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由该意向竞买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即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的,该意向受让方必须出价,否则视为违约)。

2、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3、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4、重要提醒:(略)

现场展示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意向受让方须提前向转让方申请现场踏勘,申请经许可后在转让方安排的时间内到现场踏勘,转让方不接待未经批准的踏勘要求。踏勘联系人:(略)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1.《产权受让申请表》《竞买须知》(见附件)

2.自然人:(略)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略)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略)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意向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未在按照公告规定支付交易服务费及软件服务费的;

(8)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受让方需按照成交金额的5%交纳服务费(其中成交金额的1%的交易服务费由海南产权交易所收取,成交金额的4%的软件服务费由京东网络资产竞价平台收取)

竞价安排

通过海南产权交易所报名资料审核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将收到海南产交所发送的竞价网址链接及用户名、密码或者意向受让方自行在京东网注册账号(注册的主体必须和在海南产权交易所报名的主体一致),上述意向受让方应在下表规定时间登入竞价网址参与竞价。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略))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略))

加价

幅度(元)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

宁波市大榭开发区金莹商住2号楼(略)室

(略)月(略)日(略):(略)

(略)月(略)日(略):(略)

(略)

(略)

附件下载

《产权受让申请表》

《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

项目咨询报名:(略)

技术支持:(略)

踏勘联系人:(略)

单位地址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海口市国兴大道(略)号华夏银行大厦(略)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4号窗口(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其它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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