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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江航天红阳机电有限公司10KV开闭所建设项目

所在地区: 湖北-武汉-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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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湖北三江航天红阳机电有限公司(略)KV开闭所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北三江航天红阳机电有限公司(略)KV开闭所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已由 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略)-(略)-(略)-(略)-(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北三江航天红阳机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 ,招标人为 湖北三江航天红阳机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编号:(略)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2.3本招标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略)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略)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略)

2.6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略)

2.7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有能源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包含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业绩要求:(略)

3.6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满足以下要求:

3.6.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办[(略)](略)号)的规定执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提供(略)年6月至(略)年8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6.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业人员库中的信息截图。

3.7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类或机电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8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需符合鄂建文[(略)](略)号文件规定。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③现场管理人员需提供(略)年6月至(略)年8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④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⑤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上传《人员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9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略)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略)

重要提示:(略)

②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至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略))-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照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略)室(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略)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略)

9.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略).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略).信息发布开始时间:(略)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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