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麒麟复烤厂委托,就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麒麟复烤厂(略)烤季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处置项目(项目编号:DFHT-YN-ZB(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略)
2.2招标内容:按照国家局、省局及复烤公司对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销毁处置相关管理规定,对麒麟复烤厂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进行处置,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约(略)吨,其中梗末约(略)吨,烟灰约(略)吨(以招标人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本项目拟确定2家处置单位对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麒麟复烤厂(略)烤季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进行处置,处置数量暂定为第一中标人处置(略)%,第二中标人处置(略)%,具体处置数量以招标人实际生产情况为准,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只能用于生产有机肥,严禁转卖、严禁用于提取烟碱、天然香精、香料、植物提取物、茄尼醇等烟用物质(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3服务期限及单次处置期限:(略)
2.4实施地点:(略)
2.5质量要求:(略)
2.6项目金额:(略)(略)万元(不含税),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处置价格固定为(略)元/吨(不含税价),此价格为复烤厂出厂价格,废弃烟草专卖品包装物及在复烤厂内装卸上车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经营范围中不得出现烟碱、天然香精、香料、植物提取物、茄尼醇等烟用物质的研究、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类似表述),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3.2投标人必须是云南省内的有机肥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云南省肥料登记证》;同时提供“废弃原料只能用于有机肥生产,严禁转卖、严禁用于提取烟碱、天然香精、香料、植物提取物、茄尼醇等烟用物质书面承诺”。
3.3项目负责人:(略)
3.4信用要求:(略)
上述涉及网站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查询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3.5投标人向招标人保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书面承诺)。
3.6其他要求:(略)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略)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略):(略)时至(略):(略)时,下午(略):(略)时至(略):(略)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5.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略)(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略)月8日)携带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云南省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略)
④委托代理人报名提供:(略)
至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略)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略)楼(略)室)获取招标文件。
5.3网络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略)张楠。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
5.5如已经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决定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3日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放弃函”,并说明放弃原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6.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标厅(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略)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略)楼(略)室)。
6.3未送达指定投标地点的或者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外网”网站上发布。
免责声明:(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略)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略)楼(略)号
(云南分公司)
联系人:(略)
备注:(略)
招标人: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麒麟复烤厂
地址:(略)
联系人:(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