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中小学体艺中心课程服务单位
招募公告
一、项目名称
包河区中小学体艺中心课程服务单位招募
二、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措施》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加强包河区体艺教育优质发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在包河区教育体育局的指导下,合肥滨湖时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募人”)拟与包河区部分公办中小学深入合作,在校内开设“体艺特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体艺中心”),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全面优质的体艺特色教育服务。
体艺中心坚持特色发展、普惠公益的原则,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期间为广大在校学生提供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类等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服务,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充分发挥体艺育人功能。为保证体艺中心服务内容多元化、培训师资专业化,招募人现向社会公开招募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包河区中小学体艺中心教学服务。课程需求包括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课程,具体如下:
1.体育类课程:(略)
2.文化艺术类课程:(略)
3.科技类课程:(略)
三、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资金
四、项目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为《包河区课后服务个性化课程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览表(截止(略).8.(略))》(一览表请登录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官网首页,进入专题专栏点击教育体育,然后在通知公告栏点击,关于包河区(略)年秋季学期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遴选结果的公示,发布日期:(略)
2、具备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3、具备有效的校外培训机构设立核准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招募内容
招募人拟通过本次招募,建立包河区中小学体艺中心课程服务单位库,有效期与包河区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公告一致,但不超过一年。有效期满后,重新进行招募。
七、评审规则及评审地点
1、评审规则:(略)
2、评审地点:(略)
八、招募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无需获取招募文件
九、响应文件要求、递交形式及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要求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体艺中心培训课程申请表(详见本文第十三条);
(2)有效的校外培训机构设立核准书、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机构法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
(4)信誉证明(无犯罪记录、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略)
2、响应文件递交形式、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形式:(略)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十、其他说明
(1)招募人对入库机构不做任何课程服务数量及盈利方面的承诺。招募结束后由招募人与包河区公办中小学协商开课事宜,并通过竞争性方式从库中确认具体课程服务单位,与招募人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进校职责。
(2)课程的收费标准遵循公益普惠原则,根据参与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核定,并接受招募人和学校的监督。
(3)培训课程收入须纳入学校体艺中心专用账户管理。
(4)由于《包河区课后服务个性化课程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览表》每年会进行动态调整,如机构被清退的,招募人也将对机构作清退处理。
(5)如因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其他政策性原因导致招募人不再承担包河区中小学体艺中心运营工作,本次招募结果自动失效。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募公告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募人:(略)
详细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十三、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体艺中心培训课程申请表
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体艺中心培训课程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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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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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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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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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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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书类型(营业执照/民非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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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民非登记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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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核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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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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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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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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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师资服务团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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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培训课程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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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类 ¨艺术类 ¨科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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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承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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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登记机关”具体到县(市)区某单位。
2.“经营/业务范围”为营业执照或民非证书的载明内容。
3.“拟申请个性化课程类型”为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等。
4.“拟申请培训课程类型”须与申请人在“包河区课后服务个性化课程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览表(截止(略).8.(略))”的“核准书类型”一致,否则,申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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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请到网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