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嫩江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项目<>
土壤及肥料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黑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 (略) 年嫩江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黑市农字〔(略)〕(略) 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债及配套资金,出资比例
(略)%,建设资金
已落实。招标人为
嫩江市农田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胤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嫩江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土壤及肥料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略)<>
2.3.1具体服务内容:<>
采样点位、频次:(略)<>
注:(略)<>
检测分析内容:(略)<>
其它内容:(略)<>
2.4服务期限:(略)<>
2.5质量要求:(略)<>
2.6招标范围:(略)<>
2.7 划分为三个标段:(略)<>
2.8 招标控制价:(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鉴定证书,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项目负责人:(略)<>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略)<>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信誉要求:(略)<>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负责人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略)<>
(2)供公告发布之后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核查路径:(略)<>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分别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明。核查路径:(略)<>
注:(略)<>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财务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本单位远程解密即可)。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7.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 督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