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为病员及其家属提供便民服务我院拟进行共享移动充电宝投放项目公开招募市场调研(第二次),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略)年版)》(川财规〔(略)〕9号)文件要求,欢迎符合条件的商家来院参加调研活动,现将相关调研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雅安市中医医院共享充电宝投放项目。
二、资质要求
(一)具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五)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参加本次调研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六)本项目相关其他资料(如出具现在经营的业绩合同并在有效期内,必须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
(七)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次调研活动;
(八)如参与本次调研活动商家(法人)存在股权关系或其它关联关系,一经查实,将自动取消本次调研资格。
三、项目内容:
计划两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计划投放(略)组机器,投放区域: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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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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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前街院区门诊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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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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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前街院区门诊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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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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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前街院区门诊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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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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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前街院区住院部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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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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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前街院区住院部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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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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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前街院区住院部4至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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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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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北街医养中心院区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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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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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北街医养中心院区2至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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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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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里新区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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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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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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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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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次投放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我院搬迁城后路院区截止。
2、第二批次待我院搬迁城后路院区后医院与商家协商后确定投放点位。
3、机器投放的位置不影响我院日常办公,不堵塞病人通道和消防通道。
四、项目要求
1.本次院内采购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续签,按上一年度服务情况考核是否续签。
2.设备在外观及标识、接口、电性能、安全保护功能、安全性等5大类的检测项目,通过新国际检测认证企业(需附各项检测报告),提供安全性保障。在投放期间由于设备产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投放商家承担后果及法律责任。
3.机器在日常运营期间,需进行日常维护每2天一次,尽量争取做到让用户能借能还,每台充电宝设备上需标明总部维护售后及雅安维护的(略)小时售后工作电话的联系方式,用户出现问题可以第一时间联系到售后,做到不遗留,不推诿,不增加麻烦,给用户更便捷体验。
4.报价:(略)
5.投放期间因使用、归还等问题产生的纠纷,由参与商自行负责解决。五、资料投递
1.报价表:(略)
2.所有调研资料需密封,封面注明“雅安市中医医院共享充电宝投放项目公开招募市场调研公告(第二次)”、资料递交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
3.有意者请于(略)年9月(略)日(略):(略)
雅安市中医医院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