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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49%股权

所在地区: 安徽-- 发布日期: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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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略)%股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略)-(略)

挂牌起始日期

(略)/8/(略)

挂牌截止日期

(略)/9/(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长沙高新开发区谷苑路(略)号3楼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郭力源

成立时间

(略)-(略)-(略)

注册资本

(略)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略)MA4M0TY(略)W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范围

环境技术咨询服务;环境评估;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转让服务、开发服务;生态保护及环境治理业务服务;工业节水技术咨询服务;生活节水技术咨询服务;环保行业信息服务及数据分析处理服务;城乡规划编制;城市规划设计;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噪音污染治理服务;脱硫脱硝技术咨询、推广服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噪声污染监测;环保设备生产;环保设施运营及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水资源管理;环保设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置技术转让;大气污染治理;水土保持监测;节水管理及技术咨询;环保工程设计;土壤修复;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脱硫脱硝的设计;污染治理项目的咨询;光污染治理服务;城市水域垃圾清理;科技项目评估服务;水处理设备的研发;生活垃圾处置技术开发;科技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略)人 其中:(略)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略)%

内部决议

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略)

(略)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略).(略)

(略).(略)

(略).(略)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略).(略)

(略).(略)

(略).(略)

审计机构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略)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略)/7/(略)

(略).(略)

-(略).(略)

-(略).(略)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略).(略)

(略).(略)

-(略).(略)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略)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略)/4/(略)

(略).(略)

-(略).(略)

-(略).(略)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略).(略)

(略).(略)

2.(略)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号

中联桂资评报字((略))第(略)号

评估基准日

(略)/4/(略)

核准(备案)号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宁国市宁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略)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略).(略)

(略).(略)

(略).(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略)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略)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略)B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略)%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

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宁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博世科纪〔(略)〕第(略)号:(略)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略)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1.风险提示。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及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标的企业介绍:(略)

3.《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资料在交易所备查。

4.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显示:(略)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经过交易所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4.(略)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受让方悉数付清成交价款,且转受让双方支付竞价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凭交易凭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交割无异议双方签署《交割单》。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格。

2.人员安置。不涉及。

3.债权债务。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4.税费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双方各自承担。

5.成交签约。(1)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交易所通知

6.交易价款。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略)

7.交易所在足额收到全部交易价款、竞价服务费及转受让双方同意结转价款的书面文件(或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结转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交易

指南

竞价须知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略)《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展示地点:(略)

展示时间:(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略)/8/(略)至 (略)/9/(略)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略):(略)交易所网站(http:(略)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略)

②非法人组织:(略)

③自然人:(略)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

(3)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项目的决议(适用法人、非法人组织)。

(备注:(略)

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材料予以审核并经转让方最终审核确认后,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意向受让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开始前(略)分钟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4.成交后,受让方凭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原件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提交材料为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略)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略)

(1)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报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略)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略)元/次

自由竞价时间

具体时间以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系统注册报名的手机信号畅通,以免因手机短信拦截无法收到信息而错过交易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

(略)

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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