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医院-医廉馆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略)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清廉医院-医廉馆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清廉医院-医廉馆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9月(略)日9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项目地点:(略)
质量标准:(略)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略)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略)
其他:(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同时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略)〕(略) 号】)换发新证的相应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略)〕(略) 号】)换发新证的相应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供应商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4 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
5.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定资格要求第3.3、3.4、3.5条要求及申请人资格要求4、5条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最多为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工作职责,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时间(略)年9月(略)日(略)点(略)分 至 (略)年9月(略)日(略)点(略)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略)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略)年9 月(略) 日9:(略)
2.地点:(略)4 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略)
2.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略)
3.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4.注意事项:
(1)采购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略)
(2)非电子标(磋商文件后缀名不是.GPZ):(略)
(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非电子标:(略)
(4)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略)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略)〕(略)号)和《三亚市金融发展局关于印发〈创建一流营商环境“获得信贷”指标(略)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三亚市在探索开展“政采贷”业务,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向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3家银行(中信银行三亚分行、兴业银行三亚分行和浦发银行三亚分行)的公司业务部申请信用贷款。
(5)本项目为非电子标。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