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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G346、S122(常泰高速段)路面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所在地区: 江苏-常州-天宁区 发布日期: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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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常州市G(略)、S(略)(常泰高速段)路面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略)-G(略)-S(略)-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州市G(略)、S(略)(常泰高速段)路面养护工程施工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常路发〔(略)〕(略)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G(略)(K(略)+(略)~K(略)+(略)、K(略)+(略)~K(略)+(略)段)及S(略)(K(略)+(略)~K(略)+(略) 段)均位于常州市新北区,以上路段受常泰高速施工交通影响,路面出现翻浆、沉陷、车辙等显著病害,为延长道路使用寿命,改善道路服务质量、保障行车安全并提升常州市域干线公路运行水平,拟对G(略)路段进行修复养护工程,对S(略)局部路段翻浆、车辙等病害进行维修。

2.2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设1个标段:

(略)-G(略)-S(略)-SG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对G(略)(K(略)+(略)~K(略)+(略)、K(略)+(略)~K(略)+(略))、S(略)(K(略)+(略)~K(略)+(略)段)实施路面养护工程,包括对路基、路面病害维修、标线恢复等全部作业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4个月((略)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6个月。

2.4质量目标

工程竣(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投标人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3)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业绩条件: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施工项目(不包括小修类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其它条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中信用等级(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为准,未在公布内的单位按B级确定)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2人员条件

资质条件: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资格。(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2)拟投入的项目总工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业绩条件: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自(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施工项目(不包括小修类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其它条件: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需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要求: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投标报表“表3”中填报的,须在本表“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处选择相对应的职务,若选择“一般人员”或其他职务则不予认可,按无效标处理。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略)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略)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略)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略)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 箱:(略)

8.其他

8.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略)〕(略)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单位从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为加密格式文件,需放置专属制作工具才能正常打开,向平台支付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后可以享受制作工具服务。)

8.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略)

(2)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略)](略)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略)-(略)。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略)〕6号)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即“投标报表”);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评标时不予认可。

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建立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6)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略)](略)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3本项目开标时间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略)年(略)月(略)上午9:(略)

8.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电子章)”。

8.6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8.7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略)

8.8本项目招标文件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略)年版)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略)年版),结合本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编写而成。《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略)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略)年版)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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