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略)
2、宗地坐落:(略)
3、土地用途:(略)
4、宗地面积:(略)
5、地上容积率:(略)
6、总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略)
7、挂牌起始价:(略)
8、增价幅度:(略)
9、竞买保证金:(略)
二、土地出让条件
竞买条件及准入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及个人竞买。境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的,应当符合外汇管理的规定。对于拟通过设立项目公司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或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参与公开出让申请文件中明确项目公司或新公司的出资构成、股权结构等内容,且项目公司或新公司的经营范围、资质等必须符合土地出让公告中的出让条件。
(二)竞买人在报名竞买时需提供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略)〕5号)规定的本方已签署的相关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
(三)凡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有拖欠地价、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四)竞买人须提供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出具的竞买人符合地块产业类型为智能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的证明。
(五)项目准入条件:(略)
(六)付款方式:(略)
三、土地利用要求
(一)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可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个月内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股东与竞得人一致的独立项目法人,地块登记在上述新成立的独立项目法人名下进行项目开发。
(二)竞得人须在交地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开工之日起(略)个月内竣工。
(三)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提交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签订的《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且竞得人不得再次参与该地块的出让。
(四)项目的开发应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案的批复》(粤府函〔(略)〕(略)号)、《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略)—(略)年)》(穗府〔(略)〕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略)〕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并根据项目周边居民点、医院、学校的分布情况考虑邻避问题。
(五)根据(略)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后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文件规定,该项目地块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按照电力线路等级在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等区域,规划了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等防护绿地范围约(略)平方米。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电力线路迁移后可取消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建设控制。
(六)地块红线范围外西侧有现状排渠,土地出让后,竞得人须按照用地规划条件要求,退让6米距离进行开发建设。
(七)土地使用年限:(略)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略)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略)
(二)网上申请时间:(略)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略)
(四)资格确认时间:(略)
(五)网上挂牌时间:(略)
(六)限时竞价时间:(略)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略)
(二)《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申请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前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递交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网上上传材料及填写内容一致,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取得网上报价权限。
(六)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或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银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本次挂牌出让在以现金缴纳作为竞买保证金的基础上,增加使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作为竞买保证金。有关电子保函的开立、确认等规则详见《广州市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使用电子保函工作规则(试行)》。
(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八)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略)日内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七、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二)交易机构
名称:(略)
地址:(略)
对外办公时间:(略)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略)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略)
3.联系人:(略)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