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裕州府1号院二期建设项目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方城县裕州府1号院二期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阳弘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投资项目统一代码:(略)
2.4项目地点:(略)
2.5资金来源:(略)
2.6项目概况:(略)
其中:(略)
主要建设商业、住宅、大门、幼儿园、人防工程等,并配建给排水、道路、绿化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
2.7招标范围:(略)
(2)后续设计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略)
2.8标段划分:(略)
2.9质量要求:(略)
2.(略)服务期限:(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其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提供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投标单位(略)年8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设立不足时间要求的,从设立时起)。
3.4 投标人需提供(略)年、(略)年、(略)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5依据财库〔(略)〕(略)号文件规定,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以上要求需提供网站截图。
3.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注:(略)
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人市场主体库信息(https:(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方城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市场主体库入库请参见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注册及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手册》。企业办理市场主体库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投标企业承担。
4.2 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市场主体库会员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系统中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资料》。
4.3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4.3.1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略)
4.4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4.4.1投标企业凭CA数字证书登录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若因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或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若未下载招标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4.4.2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企业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用:(略)
4.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绑定
4.6.1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采用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四种方式。
4.6.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略)
4.6.3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略)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且与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中录入的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不支持结算卡支付)。若不一致,请及时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申请变更,并及时提交审核。
(3)投标人如投报多个标段,保证金应分标段分别足额转入,多个标段保证金不能合计金额转入。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该回执单和银行转账凭证共同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的依据。
(4)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成功绑定,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无法及时缴费、无法成功绑定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为有效保护投标人信息,在本项目开标前不获悉投标保证金信息,不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敬请自行到汇出行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中查询。
(6)投标保证金已缴纳但未成功绑定的,投标人须带相关资料向中心财务股申请退款;投标保证金已缴纳且绑定成功的,由项目负责股室按相关流程退回原缴纳账户。
(7)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全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行 号:(略)
4.6.4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
(1)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银行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系统“参与投标”中选择“保函办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心网站 “资料下载”-“会员操作手册”。
(2)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成功开具并查询到电子投标保函“正常履约”状态的,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后续招投标活动。
4.6.5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方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6.6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略)】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5.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加密上传。
5.3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5开标时间:(略)
5.6开标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上发布。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看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略)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