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唐山站减速顶自动拆装清洗一体机设备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唐山站减速顶自动拆装清洗一体机设备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唐山站,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减速顶自动拆装清洗一体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唐山站所辖唐山东站设有减速顶工区,负责编组场(略)台车辆减速顶的日常巡检、维修和大修等工作。唐山东站减速顶工区现有减速顶清洗机只能对拆解后的减速顶进行清洗,清洗效率较低,且该清洗机至今使用已达(略)年,已到达报废年限。为提高减速顶维修效率及维修质量,减速顶工区需采购减速顶自动拆装清洗一体机设备一台。供应商应负责进行安装、调试,保证设备正常使用、性能良好。采购项目完成后有助于提高唐山东站减速顶工区维修效率和维修质量。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SP1包:唐山站减速顶自动拆装清洗一体机设备采购,包件项数为:(略)
交货期为:(略)
其它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及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SP1包:(略)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略)年-(略)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略)(略)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招标产品或同类产品或类似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1项,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略)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略)(略)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1.5其他要求:(略)
3.1.1.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线上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略)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9日 (略):(略)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唐山站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站前路(略)号
邮 编:(略)
联 系 人:张亮
电 话:(略)
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鼎兴大厦A座(略)层
邮 编:(略)
联 系 人:刘龙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qq.com
网址:https:(略)
9.其他
9.1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期限为三年,限制参加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从而骗取合同、干扰采购、扰乱供应的。
(2)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将返修品、残次品、报废品作为新品供应,性质严重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4)供应商存在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9.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过程和评标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略)@qq.com 。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