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净源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医疗废物运输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础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
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未被列入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
1、营业执照范围具有道路货物运输管理或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同时营业执照范围具有劳务服务;
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未被列入乐山城投集团第三方服务单位“黑榜”。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略)
报名操作流程:(略)
2、报名费用:(略)
3、报名时间:(略)
注:(略)
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略)
3、开标时间:(略)
4、开标方式:(略)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
本项目收取。
(一)投标保证的收取
1、交纳金额:(略)
2、投标人须在(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前通过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保证金交纳页面交纳投标保证金。
3、账户信息:(略)
4、交易单号数字未填、漏填、错填的系统将无法匹配项目,导致投标保证金交纳失败。开标后,投标人因出现上述问题导致投标保证金未正常交纳的,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略)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人:(略)
中标人:(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略)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
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
办理方式:
1、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现场办理(咨询电话:(略)
2、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及CA管理进入后进行线上CA申请。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CA及签章服务咨询电话:(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