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大(略)年9~(略)月份树木修剪及清杂项目
采购公告
闽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我校(略)年9~(略)月份树木修剪及清杂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闽南师大(略)年9~(略)月份树木修剪及清杂项目,编号:(略)
1.项目地点:(略)
2.项目规模:(略)
3.项目要求:
①项目内容:
A.江滨校区除揽城绿道、口袋公园、达理学生公寓(含达理公寓河道南侧柳树、木棉、大叶榕)区域外的乔木(不含棕榈科植物)修剪及垃圾清运,每月修剪清运1次,共4次。
B.江滨校区绿化垃圾、大件垃圾和杂物清运(不含生活垃圾);艺术学院三角梅修剪及清运;创业楼走廊外排水沟和东侧屋面、东门大梯教屋面、艺术学院屋面、逸夫图书馆屋面、球类馆屋面、龙文馆屋面、食品实训中心屋面、水电科泵房等处的杂草垃圾和排水沟淤泥清理,每月清理清运1次,共4次。
C.圆山校区现有的教学生活区乔木修剪清运和绿化垃圾大件杂物清运,9月份和(略)月份各1次,共2次。
D.江滨校区口袋公园东南侧杂树林的杂草、断枝、杂物垃圾清除清运,(略)月份和(略)月份各1次,共2次。
②乔木修剪标准:(略)
③中标人提供服务不得影响我校正常教学秩序。
④中标人应做好安全保障,确保施工人员及施工区域内其他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不得破坏周边的各种设施,如发生事故由中标人负责。
⑤中标人必须在开始施工前为施工人员购买相应的人身安全保险。
4.服务期:(略)
5.结算方式:(略)
6.付款方式:(略)
7.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本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是具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有园林绿化工程、绿化管理、绿化养护经营范围。
②近三年,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闽南师范大学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高层管理者或经营者及投标人代表均不得与闽南师范大学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8.评标办法:(略)
二、投标要求及说明
1.报名方式:(略)
2.投标时间及地点:(略)
3.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4.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包括响应函、对公账户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与采购人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声明、“信用中国”网查询的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前一日(略)时)、报价单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肆份)。
投标文件须密封完整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保证金:(略)
5.1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5.2中标后中标人未能做到按规定及时签订合同的;
5.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6.联系方式
电话:(略)
联系人:(略)
闽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