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赣铁路与高铁西城规划道路、水系交叉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印发〈湖南湘江新区(略)年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湘新发[(略)]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高铁西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沙高铁西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地点:(略)
2.3建设规模:(略)
2.3.1主要建设内容包含:
(1)马桥河路
本次拟建马桥河路为下穿长赣铁路、长株潭城际铁路部分,位于站前南路与站前北路之间,长度约(略)m,规划道路宽度(略)m,城市主干路。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雨水箱涵、桥梁工程、综合管线、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2)黄金大道绕城高速联络线
黄金大道绕城高速联络线匝道群包含5条匝道,分别为:(略)
(3)沿河东路
本次拟建沿河东路为下穿长赣铁路部分,长度约(略)m;道路规划宽度(略)m,城市次干路,机动车道为双向四车道,两侧设人非道。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综合管线、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4)马桥河景观水系
马桥河景观水系为南北走向,位于规划沿河东路与金泉南路之间,本次拟建马桥河景观水系为下穿长赣铁路部分,长度约(略)m,规划河道宽(略)m。高铁西城片区防洪标准为(略)年一遇,堤防等级为2级。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河堤、护岸护坡、水利、景观等工程。
(5)金泉南路
本次拟建金泉南路为下穿长赣铁路部分,长度约(略)m;道路规划宽度(略)m,城市支路,机动车道为双向两车道,两侧设人非道。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综合管线、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6)祺瑞路
本次拟建祺瑞路为下穿长赣铁路部分,长度约(略)m;道路规划宽度(略)m,城市次干路,机动车道为双向四车道,两侧设人非道,祺瑞路下穿长赣铁路部分需设置桥梁,祺瑞路跨马桥河桥梁暂定一跨(略)m简支梁桥,桥面宽度(略)m,下穿长赣铁路暂定三跨(略)m连续梁桥,桥面宽度(略)m,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线、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注:(略)
1.2本项目总投资约为(略)万元。
1.3本项目下穿铁路基本情况:
(1)长株潭城际铁路是中国湖南省境内一条连接长沙市、株洲市和湘潭市的城际铁路,呈南北走向,为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网的主干线路,线路走向为“人”字形,从长沙西站南端引出后,向南经暮云分岔,分别接入株洲、湘潭站;向西过湘江至雷锋大道。铁路全长(略)千米,有砟轨道,共设(略)座车站,设计速度(略)千米/小时。
(2)长赣铁路线路起于长沙市望城区常益铁西站东咽喉,设计时速(略)km/h,双线,无砟轨道,双线间距5m,向北沿长沙绕城高速公路西侧走行随后跨越折向东,并行石长铁路南侧跨湘江后至沙市开福区。铁路在湘江新区直属区段长度约7km,主要穿越高铁西城片区。
2.4服务期限:
(1)总服务期为(略)天,其中:
①方案设计:(略)
②初步设计:(略)
③施工图设计:(略)
(2)勘察服务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确定。。
2.5招标范围:
(1)勘察阶段:(略)
(2)设计阶段:(略)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略)
(1)工程勘察资质:(略)
(2)工程设计资质:(略)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2.2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略)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略)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勘察入围业绩条件:(略)
(2)设计入围业绩条件:(略)
以上业绩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类似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①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勘察报告。有效时间以勘察报告的日期为准。
②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日期为准。
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勘察报告(勘察业绩)、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设计业绩)的顺序认定。
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业绩时间等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如上述资料仍无法体现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效业绩进行认定。
3.2.5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略)
3.2.6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略)
3.2.7其他要求:
(1)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具有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级资质单位)具有铁路营业线设计业绩
(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4家,且须具备相应资格要求的条件,其中勘察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市政设计任务的单位。
3.3.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中投标。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http:(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略)-(略) (略):(略)http:(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略)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略)-(略)。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https:(略)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略)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竞价报名请到网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