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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报废车招选回收机构(内蒙古教育出版社)

2024-09-10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
所在地区: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 发布日期: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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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项目名称 五台报废车招选回收机构(内蒙古教育出版社) 项目编号 N(略)CL(略)
挂牌起始日期 (略)-(略)-(略) (略):(略) 挂牌截止日期 (略)-(略)-(略) (略):(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标的 概况
基本属性 车牌号

蒙AD(略)、

蒙AZ6H(略)、

蒙A(略)、

蒙A(略)、

蒙AA(略)。

注册日期 * 年审期限 *
品牌型号 见附件 发动机号码 见附件 车架号 见附件
排量 * 燃油种类 * 变速箱 *
里程表公里数 * 车辆类型 见附件 车辆颜色*
车辆现状 商业险 * 交强险 * 违章情况 不详
其他情况 该批车辆因历史原因放置时间较长,请各意向参选机构务必实地认真勘验车辆。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略).(略)
评估基准日 (略)-(略)-(略)
评估机构 内蒙古信通资产房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底价(元) (略).(略)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内蒙古教育出版社关于车辆报废的请示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 告知

中选机构必须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本次报废车辆进行报废回收,并提供相关证明。

1、中选机构不得委托其他报废回收机构办理车辆报废注销及回收等手续。

2、本次处置车辆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相关资料、上传公告的图片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资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参选机构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在参选机构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中选机构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交易保证金。

5、中选机构声明:(略)

6、公告之日起接受勘验预约报名。具体勘验时间以预约时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除外)。项目成交后标的物交付以实际勘验为准,本公告中披露的中选机构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7、报名请于报名结束日(略):(略)

8、最终中选机构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务必须向中心提交报名上传材料原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 条件

具有报废车辆回收资质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及下设分公司(同一公司只可唯一申请)

标的交割

中选机构须在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支付完毕后,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在接到转让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车辆交接。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中选机构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请各意向参选机构认真勘验车辆,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勘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勘验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报名时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参选机构须对标的进行谨慎地选择,被确认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与清单不符等为由而拒绝履行受让义务。

2、车辆交接前中选机构负责承担车辆违章扣分罚款。车辆交接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中选机构承担。部分车辆登记证书缺失,补办证件、漏检补检、拖运、报废等事宜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选机构承担。

3、在网络报价结束后,报价最高的参选机构成为中选机构后3个工作日内须将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递送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并在递交《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车辆回收价款、招选服务费。

4、中选机构在接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车辆交接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办理完毕车辆、随车手续及相关资料的交接。

5、中选机构须在车辆交接次日起(略)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完毕车辆报废及注销手续,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车辆报废及注销证明。如因委托方缘故,车辆不具备注销条件的,由委托方出具情况说明后,仅提供车辆报废证明。

6、如委托方未按约定提供车辆报废所需材料,可自期限届满之日起顺延5个工作日。若顺延期委托方仍未提供车辆、随车手续及相关资料,参选机构有权解除交易并退还车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向参选机构退还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同时委托方需承担中选机构已支出的车辆拖运费用(中选机构须提供正规发票)。

7、中选机构承诺遵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保证对车辆处理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车辆勘验时间:(略)

勘验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点:(略)

竞买报名 报名时间 (略)-(略)-(略) (略):(略)
报名手续 详见附件下载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略)

2、保证内容:(略)

为保护委托方及真实参选机构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参选机构,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费用后,委托方有权扣除参选机构已交纳的参选保证金及中选机构交纳的保证金:

(1)意向参选机构递交参选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参选申请的;

(2)被确认参选资格的意向参选机构均未参与报价程序的;

(3)中选机构在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递送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

(4)中选机构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回收价款、招选服务费;

(5)中选机构因自身主观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办理车辆交接、车辆报废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中心规则的情形。

处置方法:

1、意向参选机构通过网络报价程序被确定为报废车辆回收方后,须一次性向中心交纳全部车辆回收价款,其已交纳的参选保证金自动转为车辆报废回收履约保证金。在中心核实车辆报废回收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其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报废回收履约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中选机构的参选机构,在网络报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其报名时注册账户信息,无息退还参选保证金。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略).(略)
自由竞价时间 (略)-(略)-(略) (略):(略) 延时竞价周期(秒) (略)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1.实物资产参选申请书

2.现场勘验确认表

3.查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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