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施工竞争性比选实行资格后审,各潜在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略)
(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3.其它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比选申请人须在竞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
比选申请人须在竞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比选申请人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否则,将由比选小组作否决竞标处理
(3)其它主要管理人员:
比选申请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比选申请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
(4)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且没受到过任何处罚。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比选申请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本比选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①社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略)年2月至(略)年7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