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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泉山区事业小区9#-3-301、302、501、503、601整体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4JS4008603)

所在地区: 江苏-徐州- 发布日期: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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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交易机构:(略)
项目名称 徐州市泉山区事业小区9#-3-(略)、(略)、(略)、(略)、(略)整体转让 项目编号 HHCQ(略)ZC(略)A
挂牌起始日期 (略)-(略)-(略) 挂牌截止日期 (略)-(略)-(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建筑面积(㎡) 不动产权证书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 评估价/价格(元)
1 事业小区9#-3-(略) (略).(略) 苏((略))徐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 (略).(略) (略)
2事业小区9#-3-(略)(略).(略)苏((略))徐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略).(略)(略)
3事业小区9#-3-(略)(略).(略)苏((略))徐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略).(略)(略)
4事业小区9#-3-(略)(略).(略)苏((略))徐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略).(略)(略)
5 事业小区9#-3-(略)(略).(略)苏((略))徐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略).(略)(略)
合计 (略)
标的坐落 徐州市泉山区事业小区9#-3-(略)、(略)、(略)、(略)、(略)
标的现状 5套房产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房屋结构均为混合结构,权利性质为出让,公用宗地面积均为(略).(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略)年9月(略)日止。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略).(略)
评估基准日 (略)-(略)-(略)
评估机构 江苏苏北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略).(略)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承诺所委托转让的资产权属不存在任何瑕疵,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已经核准或备案,转让方相关的标的转让委托权限已经经过有效内部决策,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转让方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内容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董事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住房限购政策及房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标的现状受让;

2.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3.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4.成交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手续时产生的契税等相关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由委托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具体以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为准;

5.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6.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7.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8.本项目标的为整体打包转让。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协商签署资产转让交易合同;

2.受让方签订资产转让交易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一次性将交易价款全部汇入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如下账户:

户 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略)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五)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三、意向受让方须完全接受本公告所附资产转让交易合同,成交后,如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须按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标的交割 成交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手续时产生的契税等相关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由委托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具体以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为准。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 指南 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徐州市中桥拍卖有限公司接受转让单位委托,并根据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资产转让交易规则、产权转让拍卖实施办法的要求组织公开挂牌转让,拍卖会定于(略)年9月(略)日在徐州市中山南路(略)号中桥拍卖公司拍卖厅公开转让(参照徐州市中桥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规则和要约条款执行)。按照该标的总成交价的2%向徐州市中桥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拍卖佣金。
现场展示 我公司将协调转让方带领意向受让方勘察现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略)-(略)-(略) (略):(略)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略):(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意向受让方登记表》;

6.资产转让交易合同(模板)。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为(略)万元。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截止时间前缴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如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转作部分交易价款,待转让方与受让方交接完毕、且缴纳完成剩余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产权公司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账户;转让不成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意向受让方须以自身名下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保证金须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2.意向受让方未被正式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出现如下第3点所列情形的,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在受让方被确定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4.转让成交后受让方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违约的受让方不得参加再次组织的交易,转让方有权向该违约的受让方追索再次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线下拍卖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受让方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略)〕(略)号)标准向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交纳交易双方的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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