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标的物名称:(略)
三、标的情况简介:
经金沙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批准,贵州鼎盛能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作为出让主体以转让方式有偿转让金沙县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源村镇石板村点经营权,将金沙县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源村镇石板村点经营权,交由专业机构管理运营。通过经营权转让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负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享有金沙县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源村镇石板村点的经营权并获得收益,自负盈亏。受贵州鼎盛能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委托,贵州宏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让人)以转让方式对金沙县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源村镇石板村点经营权组织公开出让。
出让期:(略)
本次转让资产为:(略)
意向买受人提前联系实地踏勘联系人预约时间统一踏勘;
实地踏勘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四、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标的物按现状转让,具体情况须联系实地踏勘人具体了解。
五、对买受人资质的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经营范围及用途限制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没有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不良记录;
4、意向竞让方只能单独参与此次竞价交易,不接受联合参与竞买。
六、对出让底价的要求:
1、本项目出让底价为(人民币)玖佰玖拾捌万贰仟壹佰元整(¥(略).(略)元),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轮竞价阶梯(略).(略)元。
2、付款方式:(略)
七、交易保证金:(略)
八、标的产权证明:(略)
九、竞价须知: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人,则自动成为受让候选人,按其报价(不低于挂牌底价)签订购买合同;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交易,根据报价由高到低顺次排序的前三位竞价人为本项目的第一、第二、第三受让候选人;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买受人均接受底价而未报价的,按接受底价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竞买候选人。前一位竟让候选人若放弃竟让权利,则顺次递补。所有竟让候选人均放弃竟让权,该标的重新发布竞价。竟让候选人放弃受让权,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转让方承诺:
对以上公告内容及所提交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十一、意向买受人承诺
(一)意向买受人已了解公告及附件所有内容,意向买受人已详细了解标的物相关情况及瑕疵,接受并认可信息公告全部内容,愿意无条件接受和遵守本公告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如发现意向买受人有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不良记录,出让人有权拒绝和其签订合同。
(二)签订合同时间:(略)
(三)合同签订地点:(略)
(四)买受人在签订合同时间截止前,将竞买金交纳至贵州鼎盛能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持银行有效回执到贵州鼎盛能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十二、报名及出让流程
(一)办理CA及网上竞价事宜:
1、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众服务平台,(网址:(略)
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电话(传真):(略)
3、网上竞价技术支持联系电话(传真):(略)
(二)网上报名及保证金交纳事宜:
1、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略)
2、投标保证金交纳、绑定及退还:
意向承租人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从基本账户(本人账户)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如下账户:
户 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联系电话(传真):(略)
3、保证金交纳后必须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4、合同签订后,所有未违反相关规定的意向竞价人保证金,由竞让人出具书面保证金退还意见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三)网上竞价事宜
1、不限时竞价时间:(略)
2、限时竞价时间:(略)
3、竞价地点:(略)
4、竞价方式:(略)
特别提示:(略)
- 联系方式
出让人:(略)
-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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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暴动、罢工、战争、政府管制、国际或国内的禁止或限制以及技术故障、电子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竞卖人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有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