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县(略)米以上乡镇供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略)
林周县(略)米以上乡镇供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的潜在投标人应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并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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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略)
合同履行地点/交货地点:(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获取方式:(略)(略).(略).(略).(略):(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
地点:(略)(略)室(江冲路纳如路交叉路口);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同一标段的投标。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4.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2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4.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政策。
5.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 CA 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略)
6.按照《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使用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7.本招标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