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双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灾后维修重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双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灾后维修重建工程施工已由哈尔滨市双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双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灾后维修重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双发改法[(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双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黑龙江双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主要建设规模:(略)<>
2.4监理服务期限:(略)<>
(注:(略)<>
2.5质量标准:(略)<>
2.6招标范围:(略)<>
2.7标段划分:(略)<>
2.8招标控制价:(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2人员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略)<>
对监理人员最低要求如下:(略)<>
3.3资格审查方式:(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
(2)近三年内(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略)年8月(略)日9时(略)分至(略)年8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时间截止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开标时间为(略)年9月9日9时(略)分。<>
[if !supportLists]6.[endif]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
7.异议和投诉<>
异议:(略)<>
投诉:(略)<>
8.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略).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略)<>
联系电话:(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