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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转让晋城市园区开发建设运营有限公司1.57%股权

所在地区: 山西-晋城- 发布日期: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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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挂牌日期:(略)
项目编号 G(略)SX(略)
项目名称 山西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转让晋城市园区开发建设运营有限公司1.(略)%股权
转让方名称 山西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1.(略)%
挂牌价格 (略).(略)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 (略)工作日
挂牌日期 (略)-(略)-(略) (略):(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1提示提醒等内容:(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2.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交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签署成交确认文件并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分期首付款支付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交纳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同时,转让方有权不予办理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手续:(略)
其他披露事项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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