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鸣矣河村房屋使用权出租拍卖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云南滇中新区税务局关于安宁市税务局处置房产事项的批复》(滇中税函〔(略)〕(略)号)及《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税务系统行政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税发〔(略)〕(略)号),现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将安宁市鸣矣河村房屋使用权出租进行公开拍卖。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
1、安宁市鸣矣河村房屋(面积(略).(略)㎡)。
2、对外公开租赁(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的使用权。
3、首年租金底价¥(略).(略)元,在此基础上竞价,递增报价每次不低于(略)元,价高者得。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第一年租金于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后两年租金一年一付。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自然人。
3、报名时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申请书》及竞租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后,办理报名登记签字确认手续。
三、标的展示
标的展示时间:(略)
四、报名时间、地点
网络报名、网络资格审查时间:(略)
五、报名说明、报名方式及竞租文件获取
1、报名说明:(略)
2、报名方式:(略)http:(略))进行网上报名。
3、CA数字证书办理:
(1)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略)
(2)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新办理(但在昆明市、保山市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3)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略)
六、竞租保证金缴纳、退还
1、竞租保证金缴纳:(略)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2、竞租保证金的退还:(略)
七、竞价时间、方式
1、网络竞价时间:(略)
2、网络电子竞价地点:(略)
3、起始价、增价幅度:(略)
八、竞价规则
1、竞价期内,竞买人可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交易平台进行自由报价。第一次报价应等于或高于公布的起租价,下一次报价应当高于上一次报价。
2、竞租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交易系统2分钟限时竞价内,若没有新的报价,2分钟时限到后系统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网上交易系统确认标的成交,当前的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3、同一竞租人可多次报价。
4、竞租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电子交易平台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5、因网络入侵、网络堵塞、系统受到攻击、停电、病毒感染及系统故障、司法介入等,造成网上交易无法实现或无法进行的,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核实后暂停交易,待问题解决后恢复交易。
6、在网上交易活动过程中,若由于竞租人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泄密、停电、网络堵塞等,造成竞租人无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责任。
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出租人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本次竞价租赁标的物仅为房屋的使用权。
十一、租赁合同、租金、履约保证金
竞得人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签订《租赁合同》。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