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略)年安全检测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略)年安全检测服务采购(招标代理项目编号:(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招标范围:(略)
2.3预估金额:(略)
2.4标包划分:(略)
2.5服务期限:(略)
2.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略)
2.6.1投标单价最高含税报价:(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提供相关承诺)
3.3投标人须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略)
3.6.1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3.6.2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的;
3.6.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4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5在最近三年内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
3.6.6被列入太平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黑名单的企业;
3.6.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4.3招标文件费用:(略)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4.5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确认参与的,需进入招标人“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s:(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版投标文件(含U盘)递交:(略)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略)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文件(含U盘版投标文件);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投标保证金:(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7.
质疑、投诉及举报途径
为保障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招标人有接受公开监督的渠道,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在招标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以以下三种途径(质疑、投诉及举报)维护自身权益:(略)
(一) 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招标要求、招标程序及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合规性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纸质文件或电子邮件等文字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超过以上时效的质疑,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在自收到书面质疑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就质疑事项给予答复。
质疑途径如下:(略)
受理单位:(略)
受理联系人:(略)
电子邮箱:(略)
通信地址:(略)
(二) 投诉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人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质疑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所在公司采购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质疑的事项并在投诉时效内的,否则采购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途径如下:(略)
受理单位:(略)
电子邮箱:(略)
(三)举报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中太平财险采购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存在收受利益、串通投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太平财险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举报途径如下:(略)
受理单位:(略)
通信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 子 邮 件:(略)
技术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 子 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开 户 名:(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