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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招采磋商【2024】016号长葛市第一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不见面开标)-采购公告

所在地区: 河南-许昌-许昌县 发布日期: 202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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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长葛市第一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不见面开标)采购公告

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长葛市第一高级中学的委托,对“长葛市第一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不见面开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略)

1.2项目编号:(略)

1.3项目内容:(略)

1.4 标包划分:(略)

1.5项目要求:(略)

1.6合同履行期:(略)

1.7分包:(略)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本项目资格要求:(略)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3.3.1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长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八章3.5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3.3.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3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评审时不再对价格进行扣除。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略)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许昌市)》“供应商/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磋商时间:(略)

5.2磋商地点:(略)室(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楼5楼 (略) 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到现场)。

5.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供应商须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5.3.2磋商时间前,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略);&#(略);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九、特别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3.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下载“许昌响应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略);&#(略);组件下载&#(略);&#(略);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供应商)。

3.2 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

3.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磋商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生成“响应文件提交回执单”。

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5.1供应商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

5.2《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下载路径:(略)

5.3磋商时间前供应商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磋商时间准时参加网上磋商。

5.4供应商对磋商过程和磋商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5.5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供应商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解密应自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磋商”按钮后(略)分钟内完成)。供应商未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供应商应在《磋商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未签章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

6.评审依据

6.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项目,磋商小组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评审。

6.2评审期间,供应商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如需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资料:

磋商小组如要求供应商提供“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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