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清城区“百千万工程”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清远市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略)
招标项目名称:(略)
项目代码:(略)
二、建设单位:(略)
联系人:(略)
地 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地 址:(略)
招标监督机构:(略)
投诉电话:(略)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略)
2、工程规模及内容:
洲心街道:(略)
源潭镇:(略)
龙塘镇:(略)
石角镇:(略)
四、招标类型和范围:(略)
五、招标控制价:(略)
六、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疑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略)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以下两类资质。
(1)建筑类:(略)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2)市政类:(略)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6、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九、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十、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函的内容和格式应当按照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清远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函范本》填写完整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略)
异议受理电话:(略)
地 址:(略)
招标单位:(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发布日期:(略)
附件一:(略)
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招标项目名称 | 清城区“百千万工程”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 | 项目编号 | GC(略) |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 (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 | 招标公告结束时间 | (略)年8月(略)日9时(略)分 |
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 | (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 | 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 | (略)年8月9日(略)时(略)分 |
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 | (略)年8月(略)日9时(略)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略)年8月(略)日9时(略)分 |
开标时间 | (略)年8月(略)日9时(略)分 | 开标地点 |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
评标时间 | (略)年8月(略)日9时(略)分 | 评标地点 |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评标 二 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