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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第19号惠州市博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所在地区: 广东-惠州-惠城区 发布日期: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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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略)号)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略)号)的规定,经博罗县人民政府批准,博罗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具体事务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为(略)年8月(略)日9时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

  三、挂牌起始价及报价加价幅度具体金额详见附表。每次报价加价幅度必须为规定金额的整数倍。

  四、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上午9时整,竞买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附表。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一)单独申请竞买的,竞买申请人为非本县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土地后,必须于2个月内在本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成立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新成立公司必须是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即竞得人必须是新公司的唯一股东)。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可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

  (二)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材料时,须提交一份联合竞买申请书和协议,协议主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参与竞买的代表人、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等。联合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须于2个月内在本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申请书申报的出资人及出资比例设立新公司(须符合该地块产业类型的经营要求)。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可先与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并以新公司名义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手续,不能按联合申请人各自出资比例分割办证。如对联合竞买申请人的开发资质条件有明确要求的,在审查联合竞买申请人资质时,以联合体内资质最低一方的资质确定竞买资格条件。

  六、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须以竞买人的身份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二)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之一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开发建设企业有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情形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罚完结的;

  4、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被列入我市问题企业黑名单和存在其他禁止参与土地买卖行为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http:(略)

  九、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十、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结束前登录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一、在网上挂牌交易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与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签订《产业用地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并持签订的《产业用地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到本分中心签订《惠州市博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

  十二、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缴交的保证金中按成交价的(略)%转作定金。《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逾期自动解除《成交确认书》,定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略)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定金及剩余保证金均转作土地出让价款)。保证金少于成交价(略)%的,不足部分由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以外币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的,成交确认后,将在外币保证金中扣除成交价款的(略)%(按成交当日汇率结汇)作为定金,其余部分原路返还给竞得人,待竞得人按时缴清地价款后,再将定金退回。

  未成功竞得的竞买人所交竞买保证金,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退还;若违法违规竞买的,按有关规定处罚后予以退还。

  十三、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公告三宗地须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惠府办〔(略)〕(略)号)的要求执行以及《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二)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定金,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6、不按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三)挂牌出让起始价中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竞得人须按规定自行缴纳。

  (四)竞得人按规定付清出让金及有关税费后,可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及土地登记发证手续。

  (五)博自然资(用地)挂字﹝(略)﹞(略)号地块应引进优先发展产业项目,行业类别为新型现代化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项目投资总额≥1.(略)亿元,年土地产值≥(略)元/平方米,年度带动农产品交易额≥(略)元/平方米,年度税收≥(略)元/平方米。

  (六)博自然资(用地)挂字﹝(略)﹞(略)号地块应引进优先发展产业项目,行业类别为新型现代化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项目投资总额≥0.8亿元,年土地产值≥(略)元/平方米,年度带动农产品交易额≥(略)元/平方米,年度税收≥(略)元/平方米。

  (七)博自然资(用地)挂字﹝(略)﹞(略)号地块应引进优先发展产业项目,行业类别为新型现代化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项目投资总额≥(略).1亿元,年土地产值≥(略)元/平方米,年度带动农产品交易额≥(略)元/平方米,年度税收≥(略)元/平方米。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十五、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报刊发布

  (一)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略)

  (二)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略)

  (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网:

  http:(略)

  (四)惠州日报

  十六、数字证书办理地址

  (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略)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号土地与矿业交易窗口,联系电话:(略)

  (二)博罗县罗阳街道商业西街博罗县社会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交易大厅窗口,联系电话:(略)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略)年8月(略)日

  附表:

  网上挂牌出让地块规划建设指标及挂牌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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