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集安市全域旅游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照明及引水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集安市全域旅游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照明及引水工程设计已由集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集发改字[(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集安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财政配套解决,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略)
2.4 服务周期:(略)
2.5 招标范围:(略)
2.6质量标准:(略)
2.7招标控制价:(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社保证明。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近三年((略)—(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略)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略)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财务状况良好。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上午8:(略)
5.2已在吉林省省级、各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略)
5.3对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异议答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本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相关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略)
6.2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略)
6.4到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公告发布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略)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略)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