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标准厂房项目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和浦城县浦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浦城县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标准厂房项目(招标编号:(略)
一、答疑纪要
1、问题:(略)
回复:(略)
2、问题:(略)
回复:(略)
3、投标须知前附表第(略)项条款(略).4.(略)“发包人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保留部分调整勘察、设计、施工内容的权利,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发包人上述行为所产生的风险,发包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单价按本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进行计算”不合理,若上述勘察、设计、施工内容的调整造成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应由发包人承担,相应合同单价、经济补偿及工期等应据实调整。
回复:(略)
4、专用合同条款1.(略).1“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略)
回复:(略)
5、专用合同条款1.(略).1“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略)
回复:(略)
6、专用合同条款3.1(6)g“承包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本工程所有施工建筑垃圾均应全部清运出现场。场地平整、场地道路、场地排水排污附属设施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施工费用均包括在工程总价中”不合理,本工程非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垃圾不应由承包人清运。场地排水排污附属设施若招标清单未列项,则应另行计取。
回复:(略)
7、专用合同条款(略).4.1 (2)⑨“招标控制价中暂定品牌或暂定规格(型号)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根据设计院设计规格(品牌或型号)或发包人要求规格(品牌或型号)按实调整,其单价根据信息价或市场询价并报发包人确认后乘以(1-投标下浮率)计取”不合理,其单价根据市场询价的不应再乘以(1-投标下浮率)。
回复:(略)
8、专用合同条款(略).1(5)“施工期信息价,以《南平工程造价信息》发布施工当期浦城县钢筋、钢绞线、钢材(型钢、钢管与钢板)、水泥、碎石、砂价格取定,基期信息价为《南平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月份按招标公告发布的前一个月份”不合理,根据建筑〔(略)〕(略) 号文规定基期综合信息价格是指招标控制价编制期综合信息价格,即《浦城(略)年(略)月份材料综合价格》。
回复:(略)
9、专用合同条款(略).1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调整办法根据闽建筑【(略)】(略)号文规定,即《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中列明的材料和设备,但控制excel中该表为空,请招标人补充提供!
回复:(略)
(略)、专用合同条款(略).(略)“承包人必须自行负责协调工程现场及周边村民等的关系,消除影响工程施工的干扰因素,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及费用,不予签证。由于非承包人因素造成干扰,影响工程施工,承包人应力尽所能消除干扰因素,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可以顺延,但不得因此要求增加工期延误产生的费用”不合理,若因非承包人因素造成干扰,影响工程施工,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可以顺延,产生的费用也应给予承包人相应补偿。
回复:(略)
(略)、控制价excel版中总说明与招标文件中控制价编制说明不一致,且excel总说明中信息价月份和暂列金额均与控制价xml中不一致,是否以招标文件中控制价编制说明为准,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略)
(略)、招标文件中未约定预付款,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略)〕(略)号)第二十条(一):(略)
回复:(略)
(略)、招标控制价未按照“闽建筑〔(略)〕2号关于公布木构件开槽封槽等(略)项补充定额和调整部分模板定额人工费的通知”文件执行调整,请招标人予以修改!
回复:(略)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招标文件资质要求修改为:(略)(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修改为(略)年6月(略)日 8时(略)分(略)秒至(略)年7月(略)日 (略)时(略)分(略)秒。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略)
特此通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略)年6月(略)日